涉煽惑非法集結,黎智英及23被告今區院提堂。圖為黎智英。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支聯會」於今年6月不理警方反對,舉行非法集會。警方經調查後向黎智英、李卓人及多名「支聯會」常委發出傳票,分別控告他們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至今有26人被控,案件早前已轉交區域法院審理,並於今日(3日)在區院提訊。由於聆訊移師西九龍法院進行,各被告今早須到西九龍法院應訊。

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及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和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合共13人各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警方也向另外13人發出傳票,控告他們各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楊森、梁國雄、何秀蘭和朱凱廸、「支聯會」梁國華、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羅冠聰和袁嘉蔚、觀塘區議員梁凱晴、荃灣區議員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