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警方拘捕鍾翰林等人是依法辦事,根據香港國安法遏制「港獨」,不容抹黑、不容干預。所謂捉拿學生打壓言論自由和打壓人權,不過是轉移視線,為「港獨」分子推卸罪責。

圖挾洋自重逃避法律懲處枉費心機

「港獨」分子如果以為美國駐港機構可以成為「庇護所」,那就大錯特錯。在香港違反了法律,美國領館「救」不了他們。而任何人意圖挾洋自重、逃避法律懲處,只能是枉費心機。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及有國際關係學者認為,假設美國真的接收鍾翰林,將會承受很大政治壓力,甚或面臨被中國政府勒令關閉駐港總領事館的風險。鍾事先有沒有致電予美國駐港官員尋求「庇護」?如果有的話,這是赤裸裸的對香港國安法的挑釁,也是嚴重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性質將是極其嚴重的。美國方面有沒有向「學生動源」這類「港獨」組織提供任何形式上的支援或資助?不論有沒有,美國當局都必須向公眾交代。

據報有居英港人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表示展開「營救行動」,協助鍾翰林向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申請政治庇護,此舉亦觸犯香港國安法第四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三十條規定,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的,依照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鍾翰林在國安法實施後公然違法

企圖「着草」的鍾翰林,創立「港獨」組織「學生動源」一直宣揚「港獨」,並用不同的名義滲透校園煽「獨」煽暴,今年6月30日深夜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鍾翰林聲稱解散香港的「學生動源」並辭去召集人一職,又揚言「學動」往後一切動向及言論均與他本人無關。但鍾翰林等原班「港獨」骨幹在社交平台改頭換面,成立其他「港獨」組織及所謂的「海外分部」,用所謂「國際線」作名義上的「割席」,試圖逃避刑責。但鍾翰林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公然違法,和部分「學動」成員成立另一個「港獨」組織「創制獨立黨」,並在今年7月21日發表所謂「成立宣言」,散布以武力爭取「港獨」言論,揚言其組織綱領是建立「香港共和國」,以及以「不設底線」方式、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展開行動,還捏造去年黑暴以來有所謂「抗爭者」被打壓、鎮壓及殺害的謠言,抹黑警方。

警方依法拘捕鍾翰林,反華組織「香港監察」發聲明譴責事件,認為是次拘捕反映北京違反國際法及其人權承諾,呼籲各國政府考慮制裁令香港人權惡化的人。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攻擊警方在美領館外拘捕是充滿挑釁的行為。今年6月底逃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的「學生動源」成員劉康,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時聲稱,國際政府需要考慮用更多方式制裁中國政府和香港政府,令香港政府和中國政府知道,他們打壓言論自由和打壓人權,是要付出代價的云云。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本來就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國安法打擊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安全和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警方拘捕鍾翰林是依法辦事,根據國安法遏制「港獨」不容抹黑、不容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