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呆呆

前些日,許久未見的一位女友半夜裏忽然從微信上冒出來熱情地和本呆打招呼,並請求視頻聊天,把正在埋頭趕稿的本呆嚇了一大跳。

打開視頻之後才明白過來,原來這位女友買了一個限量版的愛馬仕包包,很是興奮,迫不及待地要找人分享她的歡喜。這位「富婆」女友隨即提出來了要請我喝早茶,並表示要把新包包背給我看,我趕緊發揮了自己的編劇特長,編了個理由拒絕了女友的好意,飛快地從屏幕上逃之夭夭。

說起愛馬仕,本呆的櫃子裏也有幾件。一件是閨蜜賢去巴黎旅遊回來送我的愛馬仕絲巾,艷麗的大紅與明黃相間的顏色,加上愛馬仕的馬車圖案,倒也十分特別。賢送我絲巾的時候正是我的電影新聞發布會那天,明艷的顏色襯在我的黑色裙子上十分的喜慶。然而新聞發布會結束,賢告訴我那條絲巾不能水洗、不能摺疊等等注意事項,我便覺得十分頭疼,感覺不能洗不能摺還得這樣那樣去「服侍」的配飾似乎得做個神龕供起來才合適,此後便悄悄地將那條絲巾捲起來藏進櫃子深處,再也不曾用過。

另一件用得比較多的是表妹送我的一個大包包。我對名牌不敏感,彼時看着包包的Logo眼熟,但是並不知道是什麼牌子,而我是習慣了把我所有的包包都稱之為「書包」的,我出門的次數甚少,幾乎每一個包包被我「寵幸」背出門的時候,都是用來裝書、本子、保溫杯和我的筆記本電腦的。

有一次到外地出差,帶的東西多,大包包還是不夠大,它躺在行李車裏,口含電腦,旁邊還擠着保溫杯和我的外套,被迫張着大嘴……看到我拍了發到朋友圈的照片,眼尖的朋友認出來,立刻驚呼我把愛馬仕用成了「媽咪袋」……然而在我看來,媽咪袋和愛馬仕並無區別,它唯一的作用就是為了裝載我出門需要的物品。

小的時候愛讀書,在學校的課餘時間我幾乎都是泡在圖書館裏,如今回想起來,那些讀過的書裏記憶最深的除了《詹姆斯與大仙桃》,就是莫泊桑的《項鏈》了。《項鏈》的主人公瑪蒂爾德是一位漂亮的女子,嫁了個普通的小職員,沒有什麼社會地位,卻極其愛慕虛榮,嚮往奢華的生活,因為想出席一次盛大的晚會,除了把家裏所有的錢拿去做禮服,又從女友那兒借了一串美麗的鑽石項鏈,結果在風頭出盡、虛榮滿足之後,她借來的項鏈也丟失了。瑪蒂爾德因此花了十年的時間節衣縮食,做了很多苦工,付出了自己美麗的容顏去掙錢賠償女友的項鏈。然而當她把項鏈賠償給女友的時候,女友卻告訴她,借給她的那串項鏈是假的。

當我到了青春的年紀,也開始懂得把自己打扮得美麗一些,但是因為看過《項鏈》,我更多地是用粗布衣、帆布包去打扮自己,從不為虛榮而去做物質的奴隸。

後來我對女兒的教育亦是如此,以至於已成年的女兒到國外留學,去商場買衣服的時候多是在童裝區看那些連成年人都可以穿的價廉卻穿得舒適的棉布衣服。她也和我一樣,寧可像《詹姆斯與大仙桃》裏的孩子騎着仙桃去周遊世界,也不願為了奢華的名牌去桎梏自己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