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有組織和美國機構在香港大學校園內舉辦名為「格物」的「反修例運動文物展」,展出的部分物品包括聲稱是在遊行集會現場收集,或是由他人捐贈。展出物品千奇百怪,包括汽油彈、磚頭、黃傘、警察制服遺下的繡章、擔保紙、某中學的畢業照等,這個所謂展覽無疑在展示暴動罪證和贓物。

首先,展覽的場地在香港大學校園內,而校園的土地用途應只作教育和公益用途,不能放置和展示與罪案有關、令他人有犯罪聯想或教唆鼓吹犯罪的物品,這類展覽已違反地政總署審批予大學的指定土地用途,香港大學校方管理層須嚴格遵守土地使用條件,並勒令活動經辦者即時取消活動。

展覽臨時僭建或搭建了展示的柱子、展板和吊索,危害途人和學生安全,也影響建築物結構,屋宇署須即時跟進。鑑於部分物品本身或帶有政治隱喻,警務處國安處也可介入調查。現時正值疫情期間,防疫措施更不能鬆懈,這類展覽或導賞活動,或觸犯「四人限聚令」,並增加社區感染風險。

展品中有某中學的畢業相,照片中人物的臉部仍清晰可見,當中涉及未成年中學生,涉及私隱和版權問題;另外,展品中有疑似警員在執法現場遺下的徽章等物品,如果屬政府公物,特區政府有權索回並禁止展示;如果屬警員私人物品,則警員有權以法律程序取回,而且拾遺不報屬盜竊行為,物品可被視為贓物。至於那磚頭和汽油彈瓶,罪惡感更是不言而喻。

「反修例運動文物展」勾起香港市民對持續一年黑暴運動的慘痛回憶,這種「犯罪記錄」展覽應即時叫停,罪狀物證沒有值得炫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