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日),香港警方以「協助罪犯」罪拘捕4男5女共9人,涉嫌協助他人潛逃。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向傳媒簡報案情表示,被捕9人年齡介乎27至72歲,涉及12名港人早前涉嫌坐快艇偷渡,被內地當局截獲扣留在深圳的案件。

警方表示,今早抓了與「12逃犯」案情相關的9人,他們涉嫌協助12名在逃人士逃避法庭審訊或警方拘捕。9人在偷渡案中涉及的角色分別為船主、提供偷渡資金、安排偷渡期間住宿及交通及抵達台灣後生活等。這9個被捕人士和12在逃人士關係大多是朋友,其中個別人士是前議員助理、文員、廚師及教師。有關9人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關於「12逃犯」,警方指,12人涉及罪名包括暴動、縱火、竄謀傷人、勾結境外勢力等,都是很嚴重的罪行,全部有案在身,全部不應該離開香港。他們逃避刑責偷渡,經過內地被捕,整個行動和香港警察無關。警方重申,跨境偷渡、畏罪潛逃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對自身及家人都會造成風險。而協助罪犯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經定罪最高可判10年監禁。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