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等多罪。(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攬炒政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早前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等多罪,今日(17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亦被拒,續還柙荔枝角拘留所。

48歲譚得志今年3月至7月期間,多次以防疫為名,在多區擺街站及高叫政治口號,並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被控煽動未經批准公眾集會、擾亂公眾秩序、拒絕遵從警員命令、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名,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計劃轉介至區域法院審訊。

責任編輯: 林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