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就部分暴亂案件雖證據確鑿,但有檢控人員輕易決定「撤控」,被質疑有「放生」黑暴之嫌。有報道指,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本月2日向刑事檢控科所有同僚發出電郵,表明由即日起所有涉及「不提證供起訴,改為簽保守行為」的決定,必須經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審批。律政司發言人不評論內部溝通及運作,稱檢控人員應專業公正地作出合適判斷。

事實上,不少與暴亂相關案件的被告被起訴後,獲律政司同意撤控,改以守行為方式了事。據警方統計數字,由去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31日,有2156人已經或正在司法程序處理,當中有195人簽保守行為、41人獲撤控。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