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正就「35+串謀顛覆政權案」服刑中的前「香港眾志」頭目黃之鋒,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日被判監10年。法官譚耀豪表示,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黃之鋒與已離港的羅冠聰等人仍持續推進所謂的「國際線」,乞求外國對中央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香港文匯報梳理黃之鋒的勾外時間線。黃之鋒甘願充當反華勢力爛頭卒,假借「民主」之名,進行煽動暴亂、禍港賣港、戕害學生之實,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禍首之一,其長期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仍不收手,毫無悔改之意,行徑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直接危害香港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絕無姑息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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