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早前留意到網上流傳一段短片,顯示一輛私家車於10月20日下午,在沙田乙明邨明恩樓對開的沙角街十字路口,突然剷上行人路轉彎,再駛出行車路,嚴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人員經迅速及深入調查後,於今日(22日)檢控一名48歲本地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
警方重申,在道路上危險駕駛均屬嚴重交通罪行,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極大危險。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危險駕駛屬嚴重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2.5萬元及監禁3年,以及停牌最少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會繼續在各區進行執法行動,打擊其他交通違例事項,透過嚴厲執法確保道路暢通及保障市民安全,並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