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灣口岸的過關閘機「嘀」一聲響,傅健慈收起證件,提着公文包快步走進深圳一側的入境大廳。早晨八點多的陽光透過口岸的玻璃穹頂灑下來,照在他的黑色西裝上。他看了一眼手機——距離開庭還有一個多小時,足夠他趕到前海法院做些庭前準備。
從香港到深圳,從大學的講台到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的法庭,雙城穿梭、雙重身份,對他而言,早已是周而復始的日常。傅健慈現任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進會會長、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副會長、香港教育大學教育發展與創新學院顧問、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2024年起擔任前海法院香港地區陪審員。
審判庭中氣氛嚴肅,傅健慈側耳認真聽着雙方當事人的陳述,不時低頭翻閱電子案卷——今天審理的是一宗涉港買賣糾紛,雙方在合同履行上各執一詞。他注意到雙方陳述中的一個爭議點,其實是香港與內地交易習慣存在微妙差異。他沒有急着說話,只是在筆記本上畫了個圈,繼續聽庭。
庭審進行了近兩個小時。休庭後,一位法官、傅健慈和另一位香港地區陪審員組成的合議庭開始了合議,剛一落座審判長便簡單直接地問道:「傅教授,剛才那個合同履行方式,您怎麼看?」
傅健慈摘下眼鏡,揉了揉鼻樑,引用了香港一個類似案例的判例邏輯,結合日常經驗法則,對那份合同約定與履行提出了另一種解讀角度,幫助法官釐清了涉港交易中容易產生認知偏差的細節,也點出了香港本地商事活動中此類條款的通常理解方式。這番結合香港本地實踐的專業分析,一下子讓原本模糊的爭議點變得清晰起來,合議庭成員紛紛點頭認可。
跨境商事案件的事實與法律關係,有時候千頭萬緒,不少案件即使是開庭或者合議後,還是會讓傅健慈費盡思量。那是一件涉港的借貸糾紛,借款行為發生在香港,因此尊重當事人的意願,案件依法適用香港法律進行審理。案件的關鍵爭議是當事人簽訂的《財務顧問協議》中,有關協助貸款的條款在香港法下是否有效。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各自陳述了不同的意見,一方當事人還申請香港法律專家出庭對查明的香港法律作了說明。
庭審後的幾天裏,傅健慈一直反覆翻閱着自己的庭審筆記,思考案件中的細節,也翻閱了不少相關的香港案例,他把自己的思考整理成條理分明的意見,帶到了合議庭上。
「在香港法下,這類合同並未對合同的主體有資質等要求,只要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即可……」合議中,傅健慈充分表達了自己的意見。
通過充分討論,合議庭達成一致意見,認為可以採信當事人提交的法律查明意見,認定本案《財務顧問協議》中的助貸業務約定合法有效。
「這個案件我記憶深刻,那天和法官,還有另一位陪審員討論了很多,在合議庭筆錄上簽字的時候,我真實體會到了『陪審』的重要意義,」傅健慈回憶道,「我知道,前海法院的香港地區陪審員制度已歷經10年的探索,我有幸走在前人走過的路上。這種制度設計,不僅體現了前海法院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規則銜接方面的創新示範,也讓我切身感受到大灣區法治建設的生命力。」
傅健慈認為近3年的陪審工作,按照當下年輕人的流行詞語叫法治建設與人心同頻的「雙向奔赴」。「制度可以設計,但人心的同頻需要一點一滴地積累。」傅健慈說,「我坐在前海法院的法庭上,與內地法官平等對話、共同裁判,專業意見被認真傾聽、充分討論、最終寫入判決書;我回到香港的法律課堂,把前海的司法實踐講給學生聽。這些看似微小的時刻,正是規則銜接最真實的註腳,也是人心同頻最生動的現場。」
法庭裏,陽光已經西斜。傅健慈合上筆記本,跟法官握了握手,走出了審判庭。他還要趕回香港,明天早上有一堂法律講座在等着他。
2016年-2026年,三批81名香港地區陪審員,一件又一件案件的審理,一次又一次合議討論,一趟又一趟的雙城穿梭,一個更清晰的圖景正在浮現,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不是在宏大的敘事中構建的,而是在每一個案件裏,在每一位當事人的心裏——這裏尊重專業、遵循規則、追求公正。
(來源: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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