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為統籌推進燃煤發電污染減排和行業高質量發展,切實維護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合法權益,構建協同高效的環保電價監管機制,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關於優化環保電價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自10月13日至10月2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是優化分類監管模式,減少對發電企業經營的不利影響。對排放濃度小時均值超過限值要求的,由電網企業直接扣減相應的環保電價款,其中,因環保設施無正當理由停運或不正常運行導致污染物排放超過限值1倍及以上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由於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導致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的,不認定為價格違法行為。
二是理順部門職責分工,構建市場監管、發展改革、生態環境等部門分工負責、數據共享、結果互遞的協同機制。
三是規範資金管理使用,對燃煤發電企業的罰款,優先保障電力企業污染減排支出;電網企業扣減的環保電價款按規定返還用戶,減少用戶用電成本。
責任編輯:
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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