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產品創新設計和研發測試驗證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近年來汽車產業競爭激烈,出現部分生產企業跟風推出新產品、測試驗證不充分的現象,此次出台的文件重點面向三個方向:
一是研發測試驗證,明確測試周期和里程的硬性要求。新申報產品必須完成綜合可靠性與耐久性、結構可靠性、軟件功能可靠性等測試。其中,環境適應性驗證周期不少於1年,須包含「兩冬一夏」試驗;可靠性驗證試驗里程不低於3萬公里。
二是創新設計准入,划出紅線清單。禁止配備全隱藏式車門把手;不得採用摺疊屏、柔性屏;行車過程中不得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轉座椅或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應急逃生、應急制動等涉及安全的操縱件必須保留實體操縱件和醒目標識。
三是准入管理,明確執行時間和處置措施。自2027年1月1日起,未按要求進行測試驗證、驗證不充分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產品不予公告;已取得公告的產品須在2027年7月1日前補報相關材料,逾期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停止生產並實施召回。
這不是今年監管部門第一次就汽車安全提出要求。今年以來,多項標準和監管措施陸續出台,覆蓋汽車產品從設計、測試到生產、使用的多個環節,一張汽車安全網正加速織密。
其一,「門把手」立下硬規矩。1月28日,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GB 48001—2026)獲批發布,針對隱藏式門把手在斷電、碰撞等場景下的安全隱患作出規定;車輛斷電後,門把手的機械釋放功能須能正常工作;車門內把手的安全標識須在對應乘員位置清晰可見。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再次明確禁止配備全隱藏式車門把手。
其二,輔助駕駛有了首個強制國標。6月,《智能網聯汽車 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安全要求》(GB 47955—2026)獲批發布,針對L2級組合駕駛輔助劃定安全底線,對基礎單車道、基礎多車道、領航駕駛輔助三類系統,從人機交互、駕駛員監測、數據記錄等方面提出安全要求,2027年1月1日起實施。
其三,高階自動駕駛明確准入基線。7月,我國首部L3、L4級自動駕駛強制性國家標準《智能網聯汽車 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GB 44721—2026)發布,2027年7月1日起實施。
其四,「小藍燈」被納入規範範圍。7月底起,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汽車產品公告申報從嚴審核。因藍色不符合現行汽車外部燈光顏色標準,新申報乘用車不得原廠配置輔助駕駛「小藍燈」,存量車輛暫不強制處置。
其五,開展生產一致性檢查。在全國範圍內集中整治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術測試驗證等四方面問題。嚴防「送檢一套、量產另一套」、檢驗創新設計的風險評估是否充分,新材料、新結構是否存在產品缺陷、疲勞失效等。
從門把手、組合駕駛輔助,到生產一致性檢查和研發測試驗證,今年出台的一系列標準和措施指向明確:創新可以快,但試驗驗證必須充分,汽車安全底線必須守牢。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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