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丁業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丁業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佔用客房供個人使用,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公司上市、承攬項目、開展業務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丁業現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丁業現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西藏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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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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