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飛
近年直播平台迅速發展,「打賞」原本只是觀眾支持創作者的一種方式,卻在排行榜、PK對戰、虛擬禮物及主播話術的層層刺激下,逐漸演變成一場以金錢衡量「支持度」的競賽。對心智尚未成熟、金錢觀仍在形成的青少年而言,這種精心設計的消費環境尤其值得警惕。直播打賞已不只是家庭教育問題,更涉及平台責任、青少年保護乃至網絡消費規管,需要家庭、平台和政府共同築起防線。
青少年為何願意把大量金錢投進一個個轉瞬即逝的虛擬禮物?答案恐怕不能簡單歸結為「不懂事」或「愛攀比」。直播間最吸引青少年的,很多時候恰恰是現實生活中相對稀缺的即時回應和情感認同。一份高價禮物送出去,主播可能立即叫出用戶名字,其他粉絲投來關注,排名隨之上升;再配合「守護主播」、「幫我贏一次」等話術,金錢消費便被包裝成友情、義氣乃至群體身份。在這樣的氛圍下,青少年很容易把消費能力誤認為自身價值,把花錢換來的短暫關注當作真正的情感聯結。
筆者認為,家庭首當其衝是第一道防線。首先,家長有責任保管好銀行賬戶、支付密碼等重要資料,避免未成年人輕易接觸大額支付渠道;更重要的,是理解孩子為何會沉迷其中。當孩子願意花數百、數千甚至更多金錢換取陌生主播的關注時,家長需要思考,是否孩子在現實中的孤獨感、同儕壓力和情感需求長期沒有被看見。若只是單純切斷手機和支付工具,只能堵住一次消費,未必能消除下一次沉迷的誘因。
相較於懲罰式管教,親子溝通更能從根源解決問題。與其等巨額打賞發生後才管教,不如及早與孩子討論網絡消費、虛擬貨幣和主播商業模式,讓他們明白螢幕上奪目的「城堡」或「跑車」,背後對應的是真金白銀的家庭收入;也要讓青少年理解,主播的熱情回應是商業運營的一部分,排行榜上的「榮耀」亦可能只是刺激下一次消費的設計。當青少年透過思考形成辨別和自控能力,便能知曉如何理性應對類似的誘惑。
不過,防止青少年沉迷直播打賞,不能只靠家長。今天的直播平台擁有成熟的演算法、用戶畫像和消費機制,可以精準掌握用戶停留多久、喜歡什麼內容、何時最可能付費。遑論現實中不乏成年人也深陷直播打賞而難以自拔,對自制力和金錢觀尚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而言,要抵抗這套精心設計的消費機制顯然更加困難。如果平台一方面有能力如此精細地識別和刺激消費,另一方面卻在未成年人身份核驗和大額支付環節頻頻失守,就很難只以「家長監管不力」解釋。
目前不少平台雖設有青少年模式、實名認證以及充值打賞限制,實際執行卻存在漏洞。有報道提到,曾有未成年用戶在平台發現異常並限制賬號後,僅透過冒認家長的一通電話便成功解除限制。這反映平台需要認真檢視針對未成年人的審核機制,承擔起與其技術能力及商業收益相匹配的責任。針對未成年人,可以進一步強化年齡核驗、大額充值二次認證、異常消費預警、冷靜期及監護人確認等機制;對排行榜、PK等具有強烈競爭性和刺激性的功能,也應研究是否需要對未成年用戶限制展示或使用。尤其當系統偵測到短時間內連續充值、消費金額突然飆升等異常行為時,平台更須主動提高交易門檻,而非對可疑紀錄隻眼開、隻眼閉。
政府亦有責任劃出法律底線。香港目前並無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的法例,而直播平台又具有明顯的跨境特徵,一旦發生未成年人巨額打賞,往往涉及身份認定、退款責任、跨境執法等複雜問題。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施政報告提出成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專責小組,統籌相關政策局/部門檢視兒童使用社交媒體的風險,以及有否需要採取更具針對性的應對方法,包括立法及行政措施。直播打賞涉及未成年人網絡消費、平台責任及支付安全,理應成為這輪檢視的重要課題。香港毋須簡單照搬其他地方的制度,更不必把保護青少年等同全面禁止使用社交平台,但可以因應本地及跨境平台使用情況,研究建立更清晰的未成年人打賞規則,令各方真正有章可循。
直播打賞並非原罪。真正值得警惕的,是青少年的情感需求、平台的商業機制和便捷的電子支付疊加,令到幾秒鐘的互動變成不斷加碼的金錢競賽。唯有家庭溝通、平台自律與法治防線三管齊下,才能讓青少年享受數字生活的便利與樂趣,而不必以家庭積蓄和成長代價為一次次虛擬掌聲埋單。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教聯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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