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海關上周五(2日)在機場空郵中心查驗一件從日本抵港的郵包,發現內藏54支疑含第一部毒藥的受管制減肥針劑。人員隨後不動聲色,同日採取監控遞送行動,在屯門一住宅地址拘捕一名30歲的女收件人,並在單位內另檢獲80支同款減肥針劑。經點算,檢獲134支涉案減肥針劑市值約10萬元。
有關案件仍在調查,該名被捕女子現已獲准保釋候查。海關提醒市民,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在沒有有效入口許可證下進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另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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