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王超越、尚樂樓) 香港特區政府近年持續收緊公共衛生及秩序相關法例,多項新規已正式生效。旅客及市民若誤觸法網,將面臨定額罰款甚至監禁,訪港前務必了解相關規定。
電子煙進口與公眾地方管有罰則不同 旅客須留意
香港自2022年4月30日起已禁止進口、製造、宣傳及售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及加熱煙。2026年4月30日起,禁令進一步擴展至公眾地方管有,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
管有少量產品(不多於5個煙彈或5毫升煙油或100支加熱煙支或100卷草本煙)並用作非商業用途,可被處以定額罰款3,000港元;若管有數量超出指定標準或涉及商業用途,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需特別留意的是,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屬更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2年;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煙酒免稅限額明確 超額須走申報通道
年滿18歲的旅客可免稅攜帶19支香煙;或1支雪茄(如多於1支,總重量不超過25克);或25克其他製成煙草。酒類方面,可免稅攜帶1公升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飲用酒類,供本人自用。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享有上述豁免。
若攜帶超逾豁免數量的煙酒,必須使用紅色通道向海關人員申報。未申報或作出虛假申報者,海關可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作出有代價地不予檢控的安排,罰款5,000港元,另加有關應課稅品須繳稅款的五倍。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進口、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煙草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煙草以外的應課稅品(如酒類),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2年。
禁煙區範圍廣泛 違例定額罰款3,000元
香港法定禁煙區涵蓋幾乎所有室內公眾地方,包括食肆、商場、辦公室、公共交通工具等,以及由康文署管理的戶外場地如公園、泳灘、遊樂場等。2026年1月1日起,禁煙區進一步擴展至幼兒中心、學校、院舍、醫院及指明診所或健康中心專用出入口外三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排隊時亦禁止吸煙。
違例吸煙的定額罰款已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
亂過馬路罰款2,000元 警方不定時執法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當「綠色人像」燈號閃動時,不可開始橫過馬路;「紅色人像」燈號亮着時,不可橫過或開始橫過馬路。不遵守交通燈號、未經斑馬線、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過馬路均屬違法;若距離上述設施15米範圍內而不使用,同屬違法,可處罰款2,000港元。
公眾地方亂拋垃圾 定額罰款3,000元
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包括隨手扔紙屑、煙頭、塑膠袋,或隨地吐痰、讓寵物隨處便溺,均屬違法。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違例者可被處以定額罰款3,000港元。
當局提醒旅客及市民,上述法例均嚴格執行,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面臨罰款甚至監禁。如有疑問,可向相關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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