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甘肅省委批准,甘肅省紀委監委對蘭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蘭州高新區黨工委原書記芮文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芮文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黨性原則,毫無紀法觀念。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房產、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接受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推薦人大代表人選,在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中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利,將應當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政府特許經營項目及企業經營、行政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生活貪圖享樂,對家屬失管失教,帶壞家風。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款項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芮文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芮文剛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中共甘肅省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責任編輯:
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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