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陸雅楠)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和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加快推進北部都會區建設,總體規劃面積逾1,000公頃的北都大學城,明確劃分為洪水橋、新田及打鼓嶺三個大學城。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特區政府會在現有基礎上,將集中力量優先發展洪水橋大學城,推進旗艦校園建設,同時促進跨界別協作,為區內產業發展提供支援。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日在記者會上宣布,聚焦智能製造應用及國際化人才培育的洪水橋大學城,其三幅校園區用地規模將進一步增加約兩成至26公頃,並於即日起推出供合資格專上院校申請,截止日期為今年12月31日。而由陳國基領導的專責審批小組將負責審核申請,會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地,預計明年初公布成功進駐的院校名單。
根據規劃,北都三個大學城的校園區總面積達300公頃,連同周邊科技區、產業區及生活社區,總體面積超過1,000公頃。陳國基昨日表示,大學城對整個香港而言都是重要的發展引擎,政府參考內地及海外大學城經驗後,已就規劃作出微調並加大土地面積,未來會按實際發展持續調整。
他透露,率先推出的洪水橋大學城用地,會由月前提出的22公頃進一步增至26公頃,而按最新估算,新田大學城及打鼓嶺大學城,則分別佔約100公頃及約180公頃。
各大學城依其獨特定位,以「一城五元素」為發展理念,涵蓋教育、科技、產業、人才及城市建設五大元素協同推進。
至於洪水橋大學城,陳國基指,今年初已啟動區內的科技區及產業區建設,其中包括洪水橋產業園區及已入駐元朗創新園的香港微電子研發院,稍後亦會為建設流浮山數碼科技樞紐啟動法定規劃及相關程序,該處將成為「智能製造應用型專上教育及國際化人才培育中心」。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在記者會進一步介紹洪水橋大學城校園區用地細節,當中劃分為三個區域。區域(一)面積約16.5公頃,位於已規劃的屯馬線洪水橋站以西,由11幅用地組成,最高地積比率為5;區域(二)面積約5.3公頃,位於屯馬線洪水橋站以北,鄰近企業及科技園用地以及房屋用地,由3幅用地組成,最高地積比率為5;區域(三)面積約4.4公頃,鄰近現代物流圈的單幅用地,最高地積比率為5。
配合灣區產業 倡共用設施
陳國基補充,政府會對院校申請者提出明確要求,包括需聚焦前沿跨學科研究,並配合大灣區關鍵產業的學術及技術需求,帶動區域發展;在課程發展、教與學、實習及應用研究等範疇,與區內產業協作,培育相關產業所需人才;申請院校須積極與內地及海外知名院校,以及龍頭企業聯繫並開展協作,包括但不限於合辦課程及研究項目。他亦鼓勵申請院校發展可供其他專上院校共用的設施。
私人協約批地 政府百億貸款支援
洪水橋大學城用地將於今年底截止申請,專責審批小組負責審批建議書,以批核校園區用地和貸款。選出進駐院校後,政府將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地,預計2027年年初公布進駐院校,並預留100億元貸款支持其校舍建設。
蔡若蓮補充,院校可申請一個區域或同時申請多個區域的用地,作不同發展用途,包括建永久校舍、重置現有校舍、提供或提升教學及其他配套設施、建設學生宿舍等。
此外,由陳國基領導的「大學城籌劃及建設組」亦升格為「大學城建設及發展委員會」,並委任本地和海內外專家、學者及領袖出任非官方委員,引入專業意見與國際視野,統籌大學城長遠發展。陳國基表示,委員會人選擬涵蓋教育界,名單尚未敲定。
他強調,委員會設有完善利益申報制度,委員須按機制申報,若主席認為衝突嚴重,可要求相關委員不參與討論或決定,公眾無須擔心。
大學城項目招標 地價象徵式收1000元
(香港文匯報記者 楊盈盈)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和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於北部都會區建設洪水橋、新田和打鼓嶺三個大學城,其中佔地約26公頃的洪水橋大學城由昨日起率先推出供專上院校申請,相關的批地與貸款細節亦首次曝光。根據特區政府教育局網站的洪水橋大學城申請須知,該校園區用地將以1,000元象徵式地價批出,定位為智能製造及國際化人才培育中心。為協助院校發展,政府預留100億元設立建校貸款,並設有長達六年的免息期,但貸款額上限只佔總建設成本一半。特區政府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明,無需貸款或提出具競爭力貸款方案的院校將獲優先考慮。同時,洪水橋大學城亦會引入嚴格的績效指標,獲批院校須簽署為期10年的服務協議,若表現未達標,政府有權終止協議並收回土地。有關安排料為日後其餘兩個大學城的發展提供重要參考。
洪水橋大學城定位為智能製造應用型專上教育及國際化人才培育中心。在批地程序上,用地將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獲批院校於簽立批地條件時,須繳付港幣1,000元的象徵式地價。
須簽訂10年服務協議
為確保土地得以善用,獲批院校須與政府簽訂為期10年的服務協議,訂明各項進度指標及土地發展用途等條款。在首個10年期屆滿時,政府會覆檢批地條件,每次續約最多可延長10年。若院校未能達到申請時訂下的指標,政府有權提早終止服務協議,相關批地條件亦會一併終止並收回土地。
大學城屬自資興建,政府設有100億元貸款支持於洪水橋發展的院校融資,並提出可引入市場和社會資本參與。而最新的申請須知則列明,供院校貸款額上限為總建設成本的50%,最長分10年發放,最後一期將於工程項目完成時發放。
為減輕院校前期的財政壓力,貸款設有分階段利息安排。還款期由最後一期貸款支取日期起計,最長達20年,當中首6年為免息期,第7年至10年按「無所損益」率計息,其後10年則按外匯基金的政府財政儲備存款回報率計息。若院校在還款期間證明有財政困難,可申請延長還款期最多5年(即最長25年)。在延長期間,所有未償還餘額將按外匯基金回報率收取利息。此外,院校亦可選擇自行發債籌集資金。
教育局將負責管理貸款,包括簽立法律文件、收發款項及監察紀錄。獲批貸款的院校須每年提交經審計的賬目報表或進度報告,若未能按時提交,政府可要求立即全數償還已發放款項。
在貸款協議方面,申請院校必須提供抵押品,並簽訂法定押記或按揭契據。若以物業作抵押,院校須應要求自費聘請合資格測量師定期遞交物業估價報告;待貸款及利息還清後,政府會安排院校自費解除押記或按揭,將物業業權復歸院校。
若院校沒有物業或抵押價值不足,政府會要求提供其他抵押品,例如母機構的不可撤回無條件持續保證、未來收入押記、銀行擔保或「存款/證券押記」契據。政府亦會考慮接受由院校董事局(或同等組織)提供、且通過信貸審查的不可撤回個人擔保。審批小組在審核貸款申請時,會一併詳細考慮院校建議的抵押安排。
無須貸款將獲優先考慮
蔡若蓮在昨日的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和新一份施政報告記者會上表示,院校提交貸款方案屬自願性質,須符合貸款基本條款,並可參考政府制定的指標性條款,而無須貸款或提出具競爭力貸款方案的院校,將獲優先考慮。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補充,貸款只屬建議書其中一環,主要供政府評估院校整體財務安排是否可行,在審批大學城用地申請時將綜合考慮多項因素,若院校提交的方案質素優良,即使申請貸款亦可獲批用地,政府亦沒有就每間院校可申請的貸款額設上限和預設獲批院校數目。
他透露,政府曾與多間院校就計劃作初步交流,未有聽聞院校表示在財務上不可行。不過,由於建設初期投入龐大,貸款主要用作興建校舍及學生宿舍等前期資金周轉,協助院校在起步階段維持運作。待校園落成、收生及營運步入正軌後,院校可逐步轉為自主營運,相信不會出現因財務顧慮而導致「無人申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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