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海關留意到近期社會對受管制藥劑製品的需求,於本月上旬展開連串調查鎖定一個位於上水工廈單位疑與走私藥劑製品有關。直至昨日(25日)海關採取執法行動,成功搗破懷疑儲存走私受管制藥物的倉庫拘捕兩名涉案男女,檢獲超過40萬件的懷疑受管制藥劑製品,超過六成為壯陽藥,市值逾1100萬元;但藥物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無法獲得保證。海關正調查藥物來源及流向,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被捕兩名男女,分別56歲及51歲,同持有雙程證,其中女被捕人為藥品收貨人,男子則報稱雜工,涉嫌觸犯《進出口條例》罪名,通宵扣查。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胡雪兒今日(2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行動中檢獲逾40萬件懷疑受管制藥劑製品,超過六成為壯陽藥,其餘藥劑製品則包括抗癌藥物等。海關調查過程中,在倉庫發現大量紙皮箱和膠紙等分裝工具,有理由相信倉庫是用作分裝和儲存之用,相關藥劑製品分裝後會經走私途徑運往不同地區。此外,海關留意到檢獲的藥物,大多數包裝上標示含有第一部毒藥成分,進出口和儲存受到嚴格的法例監管。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風險管理及行動科的高級藥劑師陳漢華表示,海關行動中檢獲的藥物,絕大部分屬於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一部毒藥和處方藥物,以及懷疑是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必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始可以在市面銷售,已經註冊的藥劑製品,會在包裝上附有一個香港註冊編號,格式是HK以及一個5位數字組成。此外,含有第一部毒藥及處方藥物成分的藥劑製品,只可以在醫生指示之下服用,並且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的註冊處所出售。
陳漢華提醒,市民如果在未經醫生處方情況下,自行服用一些處方藥物,可能會帶來健康的風險。他重申,不論是壯陽用途的藥物或其他受法例管制藥物,若市民在網站或其他非合法途徑購買,會有很大健康風險。除未經醫生評估個人的健康狀況外,也難以確認藥物的正當來源,無法得知藥物在運輸過程及儲存環境是否恰當,安全、素質及效能均無法獲得保證。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與來歷不明的藥物。
衞生署提醒市民,透過任何途徑,包括網上銷售、平台、即時通訊軟件或社交媒體非法出售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管制的藥物,均須要負上刑責。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一部毒藥,屬於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可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強調,會繼續站在前線朝多方位打擊不同類型走私活動,亦會運用精準風險管理和情報分析等策略,積極堵截相關的罪行。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在未有許可證的情況下進口或出口相關的藥劑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2年。市民有任何有關走私活動的舉報,可以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1828080或舉報電郵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相關的罪行。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