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衞生署繼昨日(5日)在全港多區進行打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物的行動拘捕一名男子後,今日(6日)繼續進行相關執法行動,再檢獲逾14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大部分產品的包裝均以日文標籤,並拘捕兩名分別36歲和40歲男子,涉嫌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等。
今日的行動中,衞生署人員再到尖沙咀及旺角進行執法,在3間店舖內檢獲上述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產品大多以日文標籤,並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懷疑是含有「布洛芬」和「二氫可待因」的藥劑製品。
衞生署早前收到報告,指市面上有人售賣或管有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第1部毒藥的止痛藥物,但產品以日文標籤,懷疑未在本港註冊。遂在昨日派員在尖沙咀、銅鑼灣、上水及元朗等多區進行突擊巡查,期間在一間持牌藥房、一間藥行及兩間店舖內檢獲約10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以及由警方拘捕一名38歲的男子,涉嫌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等。
衞生署指,會繼續調查和跟進,並會在證據充分時向其他涉案人士提出檢控。「布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其副作用包括噁心、腸胃不適及胃潰瘍。「二氫可待因」屬鴉片類鎮痛藥,可用作鎮咳及紓緩痛楚,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便秘和昏昏欲睡。含有「布洛芬」及「二氫可待因」的藥劑製品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只應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或在醫生指示下使用。
衞生署有既定機制監察市場上(包括互聯網上)銷售的藥物。當發現有人涉嫌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本署會即時展開調查,需要時亦會把個案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或與其他執法部門展開聯合行動,如發現任何違規行為,定會依法處理。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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