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馬爾康「11·11」紅旗大橋垮塌災害發生後,四川省委、省政府迅速部署推進隱患綜合治理、道路保通及災害調查等工作。四川省紀委監委機關、中國電建集團公司紀委、國能大渡河水電開發公司紀委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災害發生背後履職不力、監管缺位、失職失責的28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四川省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7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
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勘院」)原交通分院院長聶大豐等7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4人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對紅旗大橋建設過程中存在失職失責等問題的成勘院、四川大渡河雙江口水電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江口公司」),省、州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以及阿壩州、馬爾康市兩級政府的28名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其中,給予四川鐵能電力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鐵能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雙江口公司原董事長唐明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雙江口公司原黨委書記、副總經理李志強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處分;給予鐵能電力公司原副總經理、雙江口公司原副總經理肖曉康等2人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雙江口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喬洪波等2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成勘院原總經理助理、副總工程師、交通分院院長傅支黔等2人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成勘院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李明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給予成勘院原交通分院橋樑室主任王維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給予交通運輸廳公路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錢育鋒等3人政務警告處分;給予四川公路工程諮詢監理有限公司原總工辦副主任兼諮詢部副經理李樹鼎政務記過處分;給予阿壩州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龔明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對其他10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誡勉、責令檢查、批評教育等處理。責令阿壩州交通運輸局等6個單位、鐵能電力公司等4家公司向上一級單位(黨組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災害發生後,省委、省政府先後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專題會議等,深刻汲取紅旗大橋垮塌災害慘痛教訓,持續做好保通保暢工作,對全省道路、水庫、電站、建設工地等重點領域,開展系統性、持續性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壓實業主單位和施工企業隱患排查整治主體責任,健全重大自然災害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全面審視工程建設全流程各環節的工作質量和合規性,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統籌發展和安全,切實築牢重大工程安全防線,堅決防範類似事件發生。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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