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平理
勞工處今日在憲報刊登《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及《金屬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增編,即日生效,以加強棚架的工作安全。連同早前生效的建築地盤全面禁煙法例,一系列舉措標誌着特區政府正以雷厲風行的姿態,將從大埔宏福苑大火中汲取的慘痛教訓,轉化為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切實行動。這場大火的誘因直指施工現場的管理漏洞與不合格物料。特區政府的迅速響應,不僅是對逝者的告慰,更是對公共安全責任的莊嚴承諾。
調查顯示,火勢之所以在短時間內沿棚架迅速蔓延,與外牆使用的未達阻燃標準的棚網、高度易燃的發泡膠板以及工地內相關的火源密切相關。這場災難暴露了過往監管制度的深層弊端:過於側重事後追究,且過分依賴業者自行提交的檢測報告,為「有規無行」和文件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機。部分承建商僅為降低成本,便將整座樓宇的安全置於巨大的風險之中,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面對制度性漏洞,特區政府的行動體現了系統改革的決心。新修訂的兩份安全守則,精準地針對了火災暴露出的核心風險點:第一,為底護板訂定嚴格的物料要求,確保其強度足以防墜,同時必須採用不增加火警風險的物料;第二,強制所有保護幕(網、布等)必須符合屋宇署《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85》訂明的阻燃效能標準,從源頭杜絕「防火屏障」淪為「助燃材料」;第三,要求斜柵的設計安裝遵循官方指引,系統性地提升防護設施的規範性和安全性。而早前生效的建築地盤全面禁煙令,則為消除火種隱患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保障,賦予勞工處職安主任即時票控權力,並明確了承建商的管理責任。這一系列措施,構成了從「物料」到「行為」的全鏈條監管強化。
然而,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特區政府加強監管的同時,業界更應律己以嚴,嚴格遵守法例和指引,不斷提升安全意識。過往「價低者得」的行業慣性、對安全成本的壓縮心態,正是釀成悲劇的溫床。承建商、分判商乃至前線工人,都應將安全守則視為不可逾越的底線,而非應付檢查的文本。唯有當每一個環節的責任主體都能敬畏生命、敬畏規則,制度的安全網才能真正織密織牢。
宏福苑的大火是一面慘痛的鏡子,照見了城市安全治理的短板,也映照出變革的緊迫性。特區政府迅速出台的增編和法例,展現了「以更大決心和魄力」解決問題的擔當,是從制度層面堵漏補缺的關鍵一步。展望未來,隨着竹棚架向金屬棚架的過渡路線圖逐步實施,以及《建築物條例》的修訂完善,香港的建築安全治理有望邁入一個更嚴格、更科學的新階段。而這一切努力的最終旨歸,是確保每一層腳手架、每一張防護網,都能真正成為守護生命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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