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零時,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成立,並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同步生效,該條例為特區政府在皇崗口岸設立港方口岸區,以及在港方口岸區依法實施管轄提供法律基礎。
為配合港方口岸區作為禁區的管理、指定羈留設施、交通及運輸管理的配套安排,以及提供公共流動無線電通訊服務等事宜,香港特區政府還制定了6項附屬法例。該6項附屬法例與《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同步生效。
7月30日,香港特區政府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區政府總部簽署了《深圳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以下簡稱「合作安排」),落實港深雙方在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框架。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衷心感謝中央對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和成立港方口岸區的大力支持。港方口岸區定於7月31日0時成立,由特區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合作安排和場地使用權協議的簽署,是口岸開通籌備工作的重要里程碑。特區政府會繼續與深方緊密合作,有序推進系統測試、運作及應急演練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口岸各項設施及運作安排穩妥周全。
深圳市口岸辦表示,長遠而言口岸制度創新將完善大灣區跨境基礎建設布局,打通深港規則銜接關鍵節點,協助粵港澳大灣區高品質發展。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並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全新通關模式。日後使用該口岸的整體通關時間,將由原來落馬洲/皇崗口岸的約30分鐘大幅縮減至約5分鐘;口岸的設計通關流量將提升至每日20萬人次,待港鐵北環綫支綫開通後,更可進一步增至每日30萬人次。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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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嬌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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