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了解我國管轄海域漁業資源狀況,7月17日至23日,農業農村部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東海水產研究所,在我國台灣島以東海域開展了漁業資源調查。
近兩個月來,我們多次前往這片海域,開展多項行動。
- 6月1日,中國海警在中國台灣島以東海域依法開展執法巡查;
- 6月10日,交通運輸部台灣島東部海域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圓滿結束;
- 6月16日至18日,自然資源部在我國台灣島以東海域開展了海洋環境調查。
現在,行動進一步延伸到了漁業資源調查。
01 台灣島以東海域治理 進入經濟領域
台灣島以東海域漁業資源種類豐富,是金槍魚類等主要經濟種類的重要產卵場。
這次調查,要考察這片海里有什麼魚、這些魚有什麼經濟價值,整體海洋環境如何,以及這些資源應該怎樣養護管理。
調查是漁業資源養護管理的基礎。只有掌握資源狀況和環境特徵,才能評估資源的數量、變化和承載能力,才能促進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
這標誌着我國在台灣島以東海域的治理行動邁入經濟領域。從此前維護海上秩序的執法巡查,到如今調查魚類的種類、數量和分布,我們已經在台灣島以東相關海域建立漁業資源賬本了。
02 要在台灣島以東海域 建立可持續漁業調查能力
這次調查由「藍海201」科學調查船承擔。這是「藍海201」第一次前往台灣島以東海域。
「藍海201」是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東海水產研究所的3000噸級漁業綜合科學調查船,船上同時配備漁業資源調查、環境生態調查、海洋理化分析、遙感與聲像評估四大科學調查系統。
專業人士告訴譚主,從經濟和資產管理視角來看,台灣島以東相關海域的漁業資源養護管理,是具有長遠戰略價值的。
因此,這次調查是要建立一套可作業、可重複、能夠持續積累數據的調查能力。
去了一次之後,未來很多事情就好辦了,今後才能按照同一套標準反覆調查。
03 台灣島以東海域的漁業資源管理 將持續推進
這片海域是一個動態變化的生態系統。
7月份出現在這裏的魚,到了冬天未必還在;今年探查到的魚類種群規模,明年也可能發生變化。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已經把資源調查、資源評估等多個環節連接起來。調查形成的數據,將為後續漁業資源保護與可持續利用提供依據。
也就是說,從漁業資源管理的邏輯看,還將會推進相關行動:
- 持續調查,獲得的數據逐漸變成連續記錄。
- 資源評估,掌握魚類資源分布,判斷不同魚種的數量、繁殖能力和年度變化。最終為推進該海域漁業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提供重要科學依據。
可以說,把一次調查變成持續調查只是漁業資源管理的其中一步。接下來,還有系列工作。
04 漁權就是海權
本次調查區的部分海域,與中國台灣籍漁船在台灣島東部海域的傳統作業海域存在重合。
誰來調查資源、誰來評估資源、誰來養護管理,都是漁業權益的具體內容。
執行這次任務的調查團隊告訴譚主一句話:漁權就是海權。
它,扎根於歷史性權利和國際海洋法。
從歷史事實來看,它昭示我國漁民從古至今便在這片海域進行航海或漁業生產;從現代法理來看,它標誌着我國在這片海域享有主權權利。
在這兩個前提之下,我們具備了在該海域勘查、開發、養護和管理生物資源的主權權利。這便是我國海權的具象體現。
這種基於歷史事實與現代法治的治理,不僅捍衛了中華民族的核心海洋權益,也向國際社會清晰地表明:
我們致力於在尊重歷史法理的基礎上,全力保障包含台灣同胞在內的中國漁民的正當生計和合法權益。
「藍海201」的船長告訴譚主,要把祖國的水域都調查一遍,做到心裏有數。
隨着調查持續推進,調查結果將為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國漁民,提供更長久的生產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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