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遼寧省應急管理廳公布遼寧撫順「8·1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客運企業、景區經營單位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車輛駕駛人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在下坡彎道嚴重超速行駛,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失控側翻,且車內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帶,造成車內人員傷亡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25年8月12日10時28分許,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大蘇河鄉雙長線10千米處發生一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4人輕傷。事故發生後,遼寧省委、省政府迅速作出安排,要求全力救治傷員,做好善後工作;遼寧省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依法依規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調查認定,事故直接原因系駕駛人嚴重超速操作不當造成車輛側翻,駕乘人員均未佩戴安全帶造成傷亡擴大。同時,道路及交通設施存在隱患,高峰時段運力不足超速行為普遍存在,遊客轉運安全管理脫鈎斷鏈,交通運輸、文旅、公安等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指導職責等問題突出。
針對事故中暴露的問題,事故調查組總結了多方面教訓:
屬地黨委政府統籌發展和安全不到位;
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重缺位;
旅遊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形同虛設;
道路基礎設施建設與安全警示體系不完善;
文旅項目審核把關存在明顯漏洞;
交通運輸、文旅、公安等部門安全監管存在缺位等。
此外,涉事駕駛人已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調查報告建議對涉事客運公司3名管理人員移送司法機關。遼寧省紀委監委也成立事故監督問責工作組,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負有責任的24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來源:央視新聞)
責任編輯:
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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