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起,滬深北三家交易所同步修訂的交易規則正式落地實施。業內人士表示,新規落地是A股市場化改革進程中的關鍵舉措,將有助於促進市場穩定運行,更好滿足投資者交易需求。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指投資者在股市收盤後的一定時間內,以當日收盤價格繼續買賣證券的交易方式。此次滬深交易所均擴大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適用範圍。其中,上交所將適用證券範圍由科創板股票擴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開放式基金(ETF),深交所將適用範圍由創業板股票擴展至深市A股、ETF。此外,北交所推出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規則實施後,滬深交易所均將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即主板ST股及*ST股)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由5%調整為10%,與主板普通股票一致。
進一步完善市場定價機制,針對基金、大宗交易等細分品種的規則也有調整。其中,上交所將對場內基金的收盤交易機制進行調整,原本14:57至15:00的尾盤連續競價模式,將改為收盤集合競價模式,與股票交易規則保持統一。集合競價期間,交易主機將統一接收買賣申報並在收盤時一次性撮合成交,期間不接受撤單申請。
深交所則將創業板股票協議大宗交易調整為實時成交確認。協議大宗交易是指大額交易投資者與交易對手方一對一協商,就交易價格及數量達成一致後,申報至交易所確認成交的交易方式。規則實施後,創業板股票協議大宗交易成交確認時間由15:00至15:30調整為9:30至11:30、13:00至15:30。
另外,新規還在創業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指具備做市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按照相關規則和做市協議,為投資者提供證券買賣雙邊報價等流動性服務的交易制度。據悉,後續深交所將通過發布業務細則及指南等方式,進一步明確創業板股票做市業務具體安排,細化對做市商的監督管理要求。
北交所此次規則修訂包括推出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調整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價格範圍、明確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規定、增加嚴重異常波動監管安排等。其中,股票競價交易出現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同向異常波動、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0%或-60%、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0%或-75%等情形,屬於嚴重異常波動。考慮到市場業務和技術準備情況,交易規則中部分條款具體施行時間將另行通知。
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表示,本輪規則調整,體現了A股向成熟資本市場交易體系靠攏的演進方向。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適用範圍的擴大,為大額資金提供了規避盤中價格衝擊的獨立成交通道;主板風險警示股漲跌幅比例放寬,有助於提升板塊定價效率。另外,基金尾盤交易切換為集合競價模式也將使收盤價更能充分反映多空博弈的均衡結果。
業內人士提示,新規對於投資者交易操作影響有限,但仍需注意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活躍度、交易安排與連續競價階段存在差異。對於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其價格漲跌幅限制雖然放寬,風險特徵依然不同於普通股票,仍然代表公司存在經營或其他重大風險,退市風險依然存在。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股票風險警示制度和交易規定,關注股票的基本面情況和相關風險提示公告,根據自身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審慎參與風險警示股票交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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