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委會第146次全會24日通過兩項重要改革方案,分別涉及奧運會舉辦地遴選程序和奧運項目設置方法。根據新的遴選程序,2036年奧運會舉辦地將於2029年產生;一套以競賽「分項」為基礎的評估新方法,則將為奧運項目設置注入更多靈活性。
自去年6月接替前任主席巴赫執掌國際奧委會以來,考文垂啟動了以「適應未來」為主題的系列改革,優化奧運會舉辦地遴選程序正是其中的重要內容。此前,2028年奧運會和2032年奧運會的舉辦城市均提前11年產生。
如今,國際奧委會通過了一套新的三步遴選制度來選出2036年奧運會舉辦地,具體時間表為:2027年3月,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將從「持續對話」的申辦意向名單中篩選出進入「戰略性對話」的候選地,候選地需提交核心財務保證,國際奧委會將組織實地考察;2028年底,執委會將基於全面評估選定「優先申辦地」進入「針對性對話」,屆時需提交全套法律和財務保證;最終,國際奧委會全會將在2029年年中投票選出2036年奧運會舉辦地。
全會同時批准了全新的奧運項目設置方法。在此前的奧運設項評估過程中,通常依託競賽「大項」和「小項」,對「分項」定義並不清晰。新方法的核心轉變在於,將評估的基本單元從傳統的大項轉向分項。根據定義,一個奧運分項是指某一競賽大項內,需要使用專門比賽場地或需對與另一分項共用的場地進行重大改造的一個或多個小項,通常涉及一組不同的運動員。這一調整被認為能更直接地反映其對場館規劃、運行實施和成本結構的影響。
根據新框架,所有奧運競賽項目將被分為兩條路徑加以評估:一是已列入舉辦城市合同中的「現有分項」,二是目前未在當屆奧運會項目中的「候選分項」。兩者均需先通過涵蓋治理標準、反興奮劑合規、廉潔措施以及運動員安全保障的初步篩選,再圍繞全球吸引力、成本與運行複雜性、運動員代表性三項核心標準接受深度評價。在最終階段,表現出色的候選分項將與表現欠佳的現有分項放在一起,採用統一且客觀的衡量標準進行直接比較,這一最終環節將由國際奧委會與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合作完成。
在時間安排上,新方法引入了一套清晰的節點:每屆奧運會的核心大項與分項原則上將在賽前7年(或在確定舉辦地的國際奧委會全會時,以較晚者為準)得到確認,而具體的小項設置和運動員配額則將在前一屆奧運會結束後最終敲定。這一流程將從2032年布里斯班奧運會開始正式實施。
此外,奧運會東道主有權提議最多4個夏奧會新增分項和2個冬奧會新增分項,相關流程將在當屆奧運會開幕前約五年啟動。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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