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深水埗大埔道54號一住宅大廈平台,今日(24日)上午約11時驚現一條逾1米長,疑從大廈高處墮下受傷的鱷魚。警方不排除大廈有人非法飼養該條鱷魚,夜晚派員到大廈調查,擬追尋鱷主。期間,有警員到天台位置用大光燈向下照射搜索,另有警員在大廈門口駐守,出入人士俱要登記。
據愛護動物協會(愛協)指,發現的鱷魚一隻腳懷疑受傷,其體型較細,長約1米多,估計是未成年的暹羅混種鹹水鱷。有爬蟲類專家指鹹水鱷即是灣鱷及暹羅鱷的混種,分別在澳洲及東南亞棲息,若在充足條件下可長到5米或更大,不排除有關鱷魚是非法走私寵物。至於暹羅鱷一般相對較小型,亦可長到3至4米長。
現場大埔道一間店舖的負責人表示對事件不會感到驚慌,但就對住宅出現鱷魚感到奇怪。他又指,當時不知道是在樓上發現鱷魚,還以為是在附近的水渠發現一條小鱷魚。
據了解,報案人是上址大廈一名66歲男住客,他於昨天(23日)晚上約9時曾驚聽平台位置傳出一下響聲,但無理會。今日凌晨時,他亦無發現平台有異樣,直至上午約11時,他赫然發現平台出現一條綠色,約1米長的懷疑鱷魚,遂於中午約12時半決定報警求助。
愛協提醒市民,鱷魚屬於危險野生動物,私人飼養不單非常危險,亦可能涉及違法。即使是幼年個體,隨着成長,亦會對人及其他動物構成嚴重威脅。愛協呼籲市民切勿飼養鱷魚等危險野生動物作為寵物,如果發現懷疑有人非法飼養,或者有相關動物受傷、被棄置,甚至在社區出沒,應保持距離,不要自行處理,並立即報警或通知相關部門跟進。
漁護署指,有關鱷魚的來源仍待調查。所有鱷魚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或附錄II動物。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除非獲得豁免或另有規定,管有附錄I或附錄II物種須領有管有許可證或相關文件證明動物來源。署方提醒巿民,在沒有相關許可證或未獲豁免情況下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鱷魚均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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