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莫楠)特區政府教育局今日(23日)宣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E)丙類其他語言科目將增設烏爾都語及印地語,考生達到指定語言能力水平,成績可獲接納為符合相關公務員職系的入職要求。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政府多年來提供其他語言作為高中選修科目之一,旨在培養學生的多語言能力,讓學生按興趣、能力和志向規劃人生路向,聯通世界。
自2025年文憑試起,考評局已於丙類其他語言科目(法語、德語、日語、韓語及西班牙語)實施新考試安排,考生須應考由相關官方機構在香港舉辦的指定語言考試,其達標成績獲採納為文憑試丙類科目成績,並於證書上匯報。自今年(2026年)文憑試起,丙類科目已增設烏爾都語;而自2028年文憑試起,將加入印地語為第七個其他語言科目,安排與現有科目相同。詳情可參閱考評局網站。
因應上述安排,公務員事務局接納文憑試丙類烏爾都語(由2026年文憑試成績公布日起)及印地語(由2028年文憑試成績公布日起)的指定語言能力水平成績(詳見附件),為符合非學位公務員職系「以任何五個中學文憑科目達第二級/第三級」其中一科的入職要求。2024年或之前文憑試其他語言科目的成績認受安排維持不變。有關公務員職位招聘事宜,可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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