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於6月12日正式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可持續投資策略應用指引(試行)》,即日起生效。該文件為內地首次系統性地對公募基金可持續投資策略作出全面規範,明確了產品適用範圍、評估要求及具體策略方法(包括負面剔除、正面篩選、整合投資等),並規定基金管理人須組建專責團隊,建立涵蓋環境、社會及治理(ESG)三維度的可持續投資指標體系。在合規時限方面,不符合第11條規定的項目須立即整改,其餘條款則設有為期一年的過渡緩衝期。
對企業層面的影響方面,新規意味着上市公司的ESG表現將直接影響其是否納入公募基金的投資標的池。隨着基金機構逐步落實相關要求,ESG評級欠佳的企業,預計將面臨來自機構資金的流出壓力,其融資環境或進一步收緊。
責任編輯:
Yuri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