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南陽一家名為「渝見小面」的麵館收到了法院傳票——被全國連鎖品牌「遇見小面」起訴商標侵權。
這場「面面之爭」迅速登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據河南民生頻道報道,6月11日,河南南陽一家名為「渝見小面」的麵館被知名小面品牌「遇見小面」起訴商標侵權。麵館老闆毛女士(化名)表示,自己和丈夫兩年前在南陽開了這家重慶小麵館。
「遇見小面」代理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雙方的經營範圍都是餐館,主營的都是小面,「渝見小面」與「遇見小面」四個字中有三個字一樣,構成整體相似。律師還表示,要考慮整體環境和音意整體比對,不能只看單個字的字形差異。
據了解,「遇見小面」是一個起源於廣州的連鎖餐飲品牌,截至2025年底已在全國開設數百家門店,並於2025年12月在香港交易所成功上市。律師強調,本案屬於正常維權,起訴不代表勝訴,最終結果還看法院判決。
面對原告方面的說法,毛女士表示難以接受。她和丈夫二人都是重慶人,在店名中使用「渝」(重慶的簡稱)字,意在表達正宗重慶風味,完全沒有攀附品牌的主觀意圖。毛女士表示:「我就是重慶人,字音、讀音、字形都不一樣,我沒有刻意模仿你來賺錢。」
此外,毛女士認為,店舖的經營範圍僅限於南陽本地,客戶群體主要是周邊兩三公里的居民,不會對主營一線城市的「遇見小面」生意造成實際影響。她補充說,目前已經積極諮詢了律師,準備應訴舉證。
有網友提出,「渝」和「遇」字形與含義差別顯著;也有網友建議,取名還是盡可能規避相似商標。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副總裁、高級權益合夥人陳燕紅告訴記者,本案大概率不構成商標侵權。
依據《商標法》、《商標侵權判斷標準》相關條文來看,商標讀音近似、部分文字重合,不直接成立商標侵權,商標近似判定,需結合音、形、義、整體標識、消費場景綜合判定。司法裁判核心參考標準為消費者品牌來源混淆可能性,同時一般要求商戶具備主觀仿冒惡意,兩項條件通常缺一不可,僅憑單純文字、讀音近似,大概率無法定性商標侵權。
本起事件中需要關注到,第一,「渝」為重慶市法定行政區劃簡稱,屬於商標法項下公共通用地理詞彙,經營者善意使用地域簡稱標註菜品產地、籍貫,屬於法定正當使用行為。「遇見小面」品牌可以把「遇見」註冊為私有商標,但無權獨佔「渝」這個地域用字、壟斷「yu」這個讀音。第二,「渝見小面」店舖所在地南陽並無「遇見小面」線下門店,品牌未形成本地市場知名度,本地餐飲消費公眾可能沒有品牌認知基礎,大概率不存在關聯關係、品牌來源混淆的客觀基礎。第三,「渝見小面」這家夫妻小店門頭、裝修、菜品全盤獨立,可能並不存在模仿、蹭熱度行為。店主本就是重慶人,取名可能只是標註家鄉風味,主觀無侵權故意。
律師指出,「遇見小面」作為港股上市的大型企業有商標維權權利,這無可厚非,但維權要有邊界,維權打擊的是刻意山寨、高仿蹭流量的門店,而非本分經營、用地域簡稱取名的小微商戶。
(來源:中國青年報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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