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廉政公署(廉署)指,針對大埔宏福苑大火的調查,警方與廉署成立的聯合調查小組經短短半年調查,今日(10日)落案起訴7人及2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其中,警方落案起訴3名男子和2間公司合共5項誤殺罪外,廉署則落案起訴5男2女和2間公司,當中包括被警方起訴的3名男子和2間公司,合共20項控罪,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官羅貝雯表示,廉署的調查從多方面的證人和證據中取得突破性進展,發現宏福苑大維修工程多個環節都有人涉嫌造假,部分人士亦涉嫌清洗懷疑貪污得來的犯罪得益。她批評,懷疑有人為一己私利,不但未履行其專業責任,甚至懷疑貪污造假等不法行為以達到自己的目的,罔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她強調,廉署及警方會繼續鍥而不捨的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拘捕或檢控行動,務求將有關人士繩之以法。
今次被起訴的7名人士,分別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期間擔當不同角色,包括工程顧問公司的董事及該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以及工程總承建商的董事。2間被起訴公司則分別為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鴻毅),及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宏業)。
9名被告分為黃俠然(鴻毅董事)、侯華建(宏業董事)、何建業(宏業時任董事兼技術董事)、 吳躍(鴻毅時任董事兼註冊檢驗人員)、洪國偉(黃俠然友人)、鍾素芬(黃俠然妻子)、李敏(鴻毅職員)、以及鴻毅與宏業。他們被廉署起訴3項串謀詐騙、5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2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10項逃稅罪行。當中何建業、吳躍、黃俠然以及兩間公司宏業與鴻毅另被警方控告共5項誤殺罪。
羅貝雯指出,廉署在宏福苑大火後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迅速就該屋苑大維修工程可能涉及貪污展開全面調查,並從多方面取得證據及突破性進展,發現在該大維修工程的不同環節,均有人涉嫌造假,部分人亦涉嫌清洗懷疑貪污犯罪得益。有關控罪主要涉及以下4個範疇,包括涉嫌(一)在招標過程中造假、(二)在工程監督上造假、(三)工程顧問公司董事「洗黑錢」,以及(四)在廉署調查中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第一,在招標過程中造假方面,廉署調查發現,於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間,鴻毅與其董事黃俠然,涉嫌串通總承建商宏業及其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在回標分析報告中,隱瞞宏業過去的訴訟記錄,以及誇大宏業評分,詐騙宏福苑法團及業主,令宏業中標,取得總值超過3億元的大維修工程合約。
鴻毅董事黃俠然,與鴻毅及其職員涉嫌於上述期間串謀詐騙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致使載有不實資料的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上載到市建局電子平台供宏福苑業主查閱,以促成判授該大維修工程。
第二個範疇涉及鴻毅於2023年8月至2025月11月參與的86項樓宇維修項目。調查發現鴻毅與其董事黃俠然,涉嫌串通其聘用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及黃俠然朋友洪國偉,詐騙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訛稱在宏福苑及其他多個屋苑的驗樓和大維修工程中,會履行或已履行註冊檢驗人員的法定職能。事實上,吳躍並無履行其身為註冊檢驗人員應盡的職責。
第三,鴻毅在過去6年,即2019年至2025年期間,先後承接多個屋苑的維修工程顧問合約。該段時間中,鴻毅董事黃俠然及另外兩名被告,分別是他的妻子鍾素芬及一名鴻毅職員李敏,涉嫌透過鴻毅的銀行戶口,及他們個人銀行戶口,處理懷疑貪污得益的犯罪得益,涉及現金總共超過4000萬港元。而大部分存入鴻毅公司戶口的現金存款,為沒有相應的商業紀錄或單據解釋相關款項來源。因此被告們同時被控多項洗黑錢罪。
另外10項控罪涉及黃俠然及鴻毅。有關控罪指鴻毅涉嫌在2022/23及2024/25的兩個稅務年度逃稅,涉及在報稅表虛報公司營業額及偽造帳目等。
第四,被告洪國偉在廉署調查期間,涉嫌於2025年11月27日協助黃俠然隱藏接近60萬元現金。懷疑相關現金為宏業給予黃俠然的部分賄款。洪國偉亦涉嫌在大火後,誘使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偽造檢驗文件,並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作虛假陳述。他被控兩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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