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就2009年一宗嬰兒腦癱個案進行聆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委員會研訊小組表示,需時討論裁決結果及撰寫判,押後至7月5日宣判。
涉事醫生薛守智被指在男嬰首次癲癇發作時,無為他進行必要和及時的檢查,導致男嬰腦癱。醫委會秘書處大律師呂世杰陳詞指,香港的醫生註冊條例一直沒有界定「專業行為失當」的定義,亦沒有訂明何謂失當與事情嚴重性有關,無論醫生的疏忽嚴重還是輕微,只要有疏忽就是「專業失當」,因此認為醫委會應該廣泛地考慮「專業失當」的意思。
呂世杰強調,癲癇及腦膜炎均是嚴重疾病,後果可以很嚴重,但薛守智沒有優先考慮病人面對的風險有多嚴重,在收到護士報告嬰兒濁奶後,仍然沒有返回醫院診斷,而是繼續在家睡覺。對於辯方指事隔16年的研訊是「事後孔明」,呂世杰不認同,指薛守智當時是有作出診斷,更制定了治療計劃,認為醫委會裁決時,應考慮薛守智當時採取的行動,是否達到一般人對醫生的期望。
離醫院15分鐘路程卻無回院 批完全無視責任
呂世杰指,薛守智承認在收到護士電話時,診斷嬰兒有可能患嚴重疾病,有機會有併發症;但當時只是指示護士將嬰兒放入保嬰箱並少餵一次奶,即使他家離醫院只是15分鐘車程都沒有打算回院,完全無視醫生的責任。
呂世杰又批評薛守智將責任推卸給護士,強調護士只可作觀察及提出懷疑,不可診斷。對於薛守智與當晚照顧嬰兒的護士證供有所矛盾,呂世杰認為醫委會應該接納護士的證供,因為與醫療紀錄最吻合,又批評薛守智作供內容荒謬,是機會主義者,完全不誠實亦不可信。男嬰的內地父母黎生黎太到場旁聽,指對裁決抱有信心,若最終研訊結果未達預期,會再考慮下一步行動。
薛守智一方:基本或嚴重失誤才算專業失當
薛守智一方結案陳詞,指本案控罪是針對薛守智有否進行「及時而必要的檢查」,而非他有否誤診,而薛守智當時有基於護士的報告進行跟進,並指示護士停止餵奶一次。薛守智一方指,參考海外案例,醫生要涉及基本或嚴重失誤,才足以證明嚴重違反專業背景,事件雖導致嬰兒腦癱,但醫委會應考慮失誤的本質,不能只考慮失誤的後果。
薛守智代表律師又指,嬰兒在凌晨期間只癲癇發作過一次,每個醫生的診斷手法不一樣,薛守智的方式就是等待嬰兒再次發作,即使他當時誤判嬰兒是濁奶而非癲癇,但診斷失誤並非專業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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