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海警岱山艦編隊位中國台灣島以東海域依法開展執法巡查,受到海外輿論關注。武警海警學院教授陳岩表示,沒有必要對此過度解讀。「這就是中國海警依法理性、克制地履行維權職責。」
第十四屆中國海警論壇6月3日至4日在浙江寧波舉行,主題為「海警法頒布實施五周年回顧與展望」。其間,來自武警海警學院和地方院校的專家學者就相關問題接受採訪。
海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是中國首部系統規範海上執法的專門法律。
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國際法副教授吳蔚指出,海警法明確了海上維權執法工作的基本任務,為中國海警提供了執法「工具箱」,使其面對各類複雜執法情境時都能找到明確的法律依據。
「有了海警法,執法人員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就會『更有底』。」陳岩表示,海警執法人員可依據法律制定行動預案,再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快速處置,提高海上維權執法效能。
「工具箱」中包括「使用武力」,這也是海外輿論對中國海警法頗為關注甚至時常拿來炒作的話題之一。
實際上,中國海警法對「使用武力」有着相當嚴格的規定,對警械、手持武器、艦載武器的使用情形進行了明確、細緻的說明,要求海警人員合理判斷使用武器的必要限度,盡量避免或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中國海警對於武力使用是非常克制的。」陳岩說,海警法規範了執法權力的行使,明確了相關職責和程序規範。中國官方在評價海警部隊行動時,常用「專業、克制」予以描述,這也是海警機構依法履職的體現。
據中國海警局表示,岱山艦編隊此次開展執法巡查是針對日菲啟動「劃界談判」、嚴重侵犯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採取的必要行動。
陳岩認為,此次執法巡查是中國海警依法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是在用實際行動將法律適用到相關區域中,體現中方的行政管轄能力,有力證明了相關海域的主權歸屬。
「海警法的重要特徵在於其鮮明的涉外執法屬性。」吳蔚表示,中國海警法既在國內法層面為海警提供了執法依據,也在制度設計上充分考慮國際海洋法規則的一般要求,包括海域管轄權行使範圍、武力使用遵循原則等,在履行國際法義務與行使國家主權之間實現了平衡。
受訪專家也指出,隨着中國海洋治理理念的拓展,海警「走出去」不僅意味着物理空間上的外延,更體現在執法力量遠海化部署、提升中國在全球海洋治理格局中的話語權等方面。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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