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深水埗欽州街65號對開一個渠務工程地盤,昨日(27日)早上約8時半進行吊運工序期間,有電動鏈式吊機突從離地約4米高的工字鐵滑軌位置墮下,擊中一名67歲黃姓男工人的頭部當場重傷昏迷,經送瑪嘉烈醫院搶救至當晚約11時半不治。勞工處今日(28日)表示對有工友身故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已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地盤內使用相關吊重設備,直至信納有關承建商已採取適當的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勞工處發言人指,處方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為防止吊重滑車或吊運車墮下,勞工處提醒僱主必須採取足夠的預防措施,包括確保吊重滑車及吊運車結構良好及安全穩固於工字橫樑上;起重機械已定期進行檢查、測試及徹底檢驗;以及在使用起重機械時不得超過其安全操作負荷。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續指就昨日的意外,勞工處會於日內透過其「職安健2.0」流動應用程式、網頁及電子郵件發放「職安警示」,通知持責者、工會和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簡介意外事故和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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