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27日)公布,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在香港仔華貴邨一持牌普通食肆檢取該牛肉粥樣本進行化驗,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六百八十的二氧化硫。違反《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規例》)防腐劑含量的規定,現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指,已知會涉事食肆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即時停售有關產品及棄置相關原材料,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根據《規例》,若違反相關防腐劑規定,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可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但根據《規例》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個別販商為使肉類色澤更鮮明,會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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