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基層者遭遇不公時,他們唯一可仰仗的,是法律服務。法律是社會賦予弱勢群體最後的鎧甲和利劍,是百姓對社會文明的最後信心。但今天,有人正在把黑手伸向法律服務,利用弱勢者對法律工作者的至高信任,假扮律師事務所,以類似電詐手段,以不引人注目的小額騙局,向尋求公正法律服務的弱勢者,再捅一刀。這種假冒的律師事務所多用網絡推廣為特徵。「網推所」的欺詐手段有哪些?受騙者為什麼會被騙?為什麼「網推所」騙案在不斷增多?誰是獲益的幕後黑手?香港文匯報新聞調查部記者就此展開了深入調查。
●香港文匯報新聞調查部記者 武漢報道
「唉,架不住他們的各種廣告和話術啊,我爸都上當兩次了。」提起「網推所」涉詐公司的誘導手段和嚴密話術,在山東工作的黃小姐頗為無奈。
黃小姐的父親黃先生10多年前借給他人數十萬元(人民幣,下同)被拖欠未還。正規的律師事務所的指導意見是,債務人年事已高、名下無財產,官司執行較難。
大數據精準推送 老人兩次上當
2025年開始,因為黃先生在網上瀏覽過律師、法務方面的信息,黃先生的賬號便開始頻繁接收到法律諮詢公司和所謂「律師事務所」的推送視頻。黃小姐提供的截圖顯示,多個法律諮詢公司甚至通過微信和企業微信向黃先生每天頻繁發送各種「成功催討債務、為客戶挽回損失」的信息。在經過信息圍獵後,年過六旬的黃先生在兩個月內陷入兩場「網推所」騙局中。
2025年12月,黃先生向成都「志××恆法律諮詢有限公司」共支付3,300元服務費,轉賬後第7天,「志××恆」職員開始拒接電話。
察覺受騙後,黃先生又在2026年1月6日向重慶「訟×法律諮詢服務公司」支付1,426元服務費並簽訂合同,請其代為追債。
得知父親兩次被騙後,黃小姐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企業微信投訴等手段維權,最後「志××恆」全額退款處理;「訟×」則拒絕退款甚至要求黃先生支付所欠法律服務費及違約金7,807.8元,否則「事務所將採用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香港文匯報新聞調查部記者查詢兩家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成都「志××恆法律諮詢有限公司」顯示為註銷狀態,重慶「訟×法律諮詢服務公司」顯示為存續狀態、經營異常,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營業場所無法聯繫」。
網推所「拖」字訣 遇追討即換「馬甲」
無獨有偶,居住湖南年過七旬的明叔,通過某平台聯繫到武漢「創××合法律諮詢有限公司」,委託起訴追討2001年的一筆欠款。以為該公司是正規的律師事務所的明叔,在2023年底、2024年5月共轉了5,000元服務費並與公司簽訂了服務合同,但「創××合」以需要明叔本人到外地開具有關證明等多個理由,致案情推進遲滯。經向有關部門投訴,「創××合」向明叔退還1,500元,其餘3,500元以公司提供了很多服務為由未予退還。
香港文匯報新聞調查部記者早前前往「創××合」的註冊地武漢宏圖大道某大廈24樓,發現該址已經搬空,物業管理人員稱該公司「大概1月下旬搬走的,好像是一家做法律方面的公司」。知情人士證實,「創××合」是一家法律諮詢公司,合夥人中有律師。
之後,「創××合」工作人員通過企業微信回覆稱公司「已經沒有經營了」,並表示對明叔的服務「我們確實做了很多,也沒有人給他承諾什麼。訴訟本身就是會有風險的……沒有人忽悠他,都是你情我願」。
工商登記資料上武漢「創××合法律諮詢有限公司」狀態為「存續」,地址仍為已經搬離的武漢宏圖大道某大廈24樓。
企業徵信機構「企查查」顯示,「創××合」在2025年因法律服務合同糾紛被起訴數次。
截至發稿前,該公司的抖音主賬號已由「武漢創××合法律諮詢有限公司」改為「只幫助原配—××法律」,全部作品聚焦婚姻問題,以宣稱幫助打擊「小三」為主營業務;原先的追償債務類視頻全部消失。該公司另一個賬號「×合法律」則以幫助民眾應對惡意仲裁為主,亦無債務糾紛類業務推薦。
【法網難追】
「網推所」蚊式吸血悶聲發財 受害者維權花費高多放棄
內地近年來暗流湧動的「網絡推廣律師事務所」(「網推所」)詐騙,屬於一類「蚊型騙局」,相較電詐案的「要命」,「網推所」詐騙以其大肆擴張、頻頻得手卻又案值小、被騙者年齡偏大的特點,側重於「吸血」,受害者維權的成本往往大於被騙的金額,如被蚊蟲叮咬,撓之無用、棄之可惜。設局者則集腋成裘、悶聲發財、法網難追。
案值控制萬元內 避免激化矛盾
香港文匯報新聞調查部在今年初已關注到「網推所」騙局對內地民眾造成的蚊式吸血侵害,並展開調查採訪。
「網推所」騙局的發布手段以視頻為主,發布平台集中在抖音和快手兩大視頻社交平台。在兩大平台輸入「律師」「討債」等關鍵詞後,即出現大量名字中帶有「法務」「法律諮詢」的賬號,以及大量被騙網友發布的「注意××法律諮詢公司是騙子公司」視頻。
香港文匯報新聞調查部記者隨機選取了50位自稱遭遇「網推所」騙局損失的網友進行統計,發現年齡段20至30歲為5人、30至40歲17人、40至50歲14人、50歲以上14人,考慮到50歲以上人士熟練發布視頻作品的普及率較低,統計結果表明中老年人成為「網推所」騙局的主要受害者。
統計樣本中,報稱損失在千元(人民幣,下同)以內者4人、萬元以內者45人、超過萬元者1人;10餘人明確表示經過撥打維權電話或強硬追討,「網推所」最終退回小部分款項。相關情況表明,此類騙局存在多發、案值小、避免矛盾激化等特徵。
【防騙有方】
內地港人法律素養高 幸未受騙
湖北省是港人在華中地區投資興業及生活較集中的省份。湖北省香港商會法律顧問、予智律師事務所張律師接受香港文匯報新聞調查部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未遇到或聽聞在湖北工作生活的港澳人士陷入「網推所」詐騙的個案。
張律師認為,香港、澳門擁有完備的法治社會環境,居民普遍了解法律框架,尤其在合同、財產、商業等領域的法律素養較高,這是港澳人士很難遭遇此類騙局的主要原因。
他同時提醒,跨境生活的港澳人士對於內地的交通、婚姻、勞動等法律法規了解有限,需在跨境法律適應性上持續補強,主動學習相應領域基本知識,必要時可以諮詢專業律師來正確應對。
對於如何增強對法律類公司性質的辨別能力,張律師建議,一定要直接查看對方機構的懸掛證照,認準《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和律師個人的《律師執業證》。通過訪問「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輸入律所或律師姓名查詢真偽,是權威的官方途徑。
【上當者眾】
小官司執行難 上當者多主動放棄追責
綜合受訪的法律界人士意見,他們普遍認為,作為網絡上暗流湧動的新型詐騙手段,「網推所」騙局涉案金額大多偏低,瞄準的主要是老債舊賬、家庭婚姻等案件,這些案件大多能贏官司、卻難於執行,且曠日持久,在贏了官司卻遲遲得不到執行下,上當者往往失去耐心、主動放棄追責。
加之求助「網推所」的客戶,多數是年齡較大或者社會資源單薄的人士,因此儘管事實上「網推所」類詐騙造成的社會危害面廣、受害者多、涉案總額累計較大,但受害者反饋的信息被網絡各種資訊掩蓋,未如電信詐騙般被社會廣泛認知和警戒。
如香港文匯報新聞調查部記者採訪的黃小姐,其替父維權的視頻在抖音平台上,一條的播放量達到了40萬人次,在3,600多條評論中超過兩成的網友表示被同樣的手段詐騙過。
香港文匯報新聞調查部記者在多個社交類平台、搜索引擎中,瀏覽約300條「網推所」涉騙投訴視頻、網帖,粗估受騙者超過1,500人,以人均損失1,000元人民幣計,被騙總額已達150萬元人民幣。
在新浪旗下消費者服務平台「黑貓投訴」上,涉「法務」類投訴約1.9萬條,背後代表的網友損失絕非小數,顯示這類騙案正如黴菌迅速擴散、危害弱勢基層對法律神聖的信心。
【幕後老闆】
部分幕後老闆或為刑釋人員
有熟悉「網推所」運作的人士告訴香港文匯報新聞調查部記者:「部分涉嫌詐騙的『網推所』,不排除幕後老闆是刑滿釋放人員,或者被司法機關處罰過的人員;而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法人多是僱用的職員。」
該消息人士指,可能有部分因設賭、網絡詐騙或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幫信罪」)等行為者,經司法機關刑事或行政處罰後,不再從事之前的違法犯罪活動,憑借三個「優勢」,很快轉到從事「網推所」騙局這個更隱蔽的詐騙手段中。
這三個「優勢」是:其一,這部分人比較熟悉網絡營銷,也具有處置民間糾紛的經驗;其二,這些人在接受法律制裁過程中,掌握了一些律師資源,具備了簡單的法律諮詢常識與能力;其三,他們與同期接受處罰的人士保持聯繫,掌握了較多的社會資源和案源。
由於刑滿釋放人員的從業限制,這部分人不能自己開設法律諮詢服務公司,於是退居幕後,利用他人名義開設公司從事「網推所」生意,通過網絡營銷和人脈資源招徠客戶,之後轉包給正規的律師事務所,或者直接由自己的公司「擦邊」非法代理業務,通過收錢不辦事、收錢少辦事、藉故多收錢等手段逼退客戶,賺取中介費或服務費,不嫌惡小、集腋成裘,賺得盆滿缽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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