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引發爭議。公開信息顯示,該電影定檔今年5月30日。電影宣傳文案強調「真實故事改編」「原型人物真實出演」,但有網友指責其美化犯罪行為。
此前,該電影主演趙簫泓曾發微博稱自己入獄10年。5月19日,趙簫泓的社交平台賬號顯示「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微博社區公約》被禁止關注」。
此外,有網友發布圖片稱,趙簫泓的短視頻平台賬號主頁顯示「該用戶被禁止發布作品」。5月19日,記者根據相關信息進行搜索,發現無法找到相關賬號。
記者了解到,電影編劇秦曉宇曾表示,趙簫泓監獄服刑期間,就參與了拍攝。
秦曉宇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其是從2018年6月開始籌備,為獲得批准進入監獄採訪拍攝,做了許多申請和辦理手續的工作,最後得到了司法部相關部門的批准與支持。最初的想法是拍攝關於監獄的紀錄片,通過真實的影像來記錄真實的監獄、真實的獄警和服刑人員。
服刑人員能否參與商業電影拍攝?對此,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表示,原則上絕對禁止,僅允許非商業性改造相關活動。《監獄法》明確,監獄所有活動必須服務於教育改造目的,不得用於商業盈利。這起事件中,趙簫泓於2019年拍攝時仍處於服刑期,擔任商業電影主演並參與營利性發行,明顯超出法律允許範圍。
如果報備紀錄片,實際拍商業片是否違法?周兆成表示,監獄拍攝實行嚴格審批制,所有進入監獄的拍攝活動必須提前報備目的、內容和用途,且必須與審批一致。假如製作方最初以「拍攝監獄教育改造紀錄片」申請司法部審批,實際卻將素材用於商業故事片製作,既違背了審批的公益目的,也違反了監獄管理的強制性規定,擾亂了正常監管秩序。
據報道,5月18日下午,片方回應稱,因輿情發酵,正與上海電影局協商調整檔期,上映時間暫未確定。
(來源:綜合大河報、荔枝新聞、中國青年報、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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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嬌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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