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在香港舉行。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歐洲共33個國家當天簽署公約,國際調解院正式落戶香港。2025年10月20日,國際調解院舉行首屆理事會及成立儀式,正式開業。
作為國際法治領域的創新之舉,國際調解院的成立踐行了《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也蘊含着和合共生的文明智慧,更彰顯了兼容並蓄的法治文明。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有何獨特優勢?開業至今取得哪些進展和成果?人民日報海外版5月18日刊發了對國際調解院首任秘書長鄭若驊的專訪報道。
填補國際爭端解決制度空白
記者:作為中西法律文化交匯之地,香港在調解國際爭端方面,有哪些獨特優勢?
鄭若驊:首先,香港作為中西方文化交匯地,具備高度國際化特徵,有利於國際調解院開展跨國合作、舉辦國際會議與培訓活動。其次,香港堅實的法治基礎與成熟的法律服務體系,增強了各國對國際調解院運作公正性與專業性的信心。這有助於提升國際調解院在國際爭議解決中的地位,發揮其在多法域協調與國際合作中的橋樑作用。
記者:國際調解院成立的初衷什麼?
鄭若驊:國際調解院是全球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國際組織。過去80年裏,國際社會建立了多個以條約為基礎的訴訟和仲裁機構,但在國際調解院成立前,還沒有一個是專門為調解設立的。我們的初衷之一就是填補現有國際爭端解決機制中缺乏專職調解機構的制度空白。
第二個初衷就是推動和平解決爭端,促進國家間、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國際商事主體之間通過溝通理解達成自願和解,強化國際法治與合作精神。調解是通過中立的第三方,按照當事人的意願來談出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和解方案。這是一個非常和平友好的解決爭議的方法,調解的好處是雙贏。
記者:國際調解院同其他爭端解決機制相比,有哪些新的特點和優勢?
鄭若驊:調解是一個歷史悠久的解決爭議的方法。比如在我們中國很多地方,以前鄉村裏村民有爭議,就可以通過鄉里來調解。調解不是一個全新的概念,但未能獲得應有的重視,我們現在是把它重新運用,也可以說是通過制度建設實現「活化利用」。
現有平台如國際法院、常設仲裁院、ICSID(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等主要聚焦訴訟或仲裁,強調定輸贏、分對錯,而調解倡導「和為貴」、追求雙贏與關係維護。訴訟和仲裁的程序都是對抗性的,但是調解沒有對抗性。
成立三個月已正式受理案件
記者:國際調解院自2025年10月20日正式開業,在這幾個月的時間裏,取得了哪些進展和成果?
鄭若驊:第一,成員國數量穩步增長。公約簽署儀式舉行時,初始簽署國有33個。截至5月12日已增至42個簽署國,包括13個已完成批約的締約國。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
第二,完成了制度與規則建設。成立之初,很多制度都有待完善,經過我們不斷地努力,目前已完成內部管理制度框架搭建,制定案件管理手冊及對外發布調解程序指南,明確三類受理案件:國與國之間、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國際商事爭議。設立兩個調解員名單:國與國調解員名單、一般調解員名單(商事與投資爭議),名單成員由締約國從本國國民中指派,或由理事會審議指派。
第三,案件管理服務啟動。國際調解院在成立三個月後已正式受理案件,調解案件管理服務全面啟動。在調解爭議的過程中,我們也在不斷積累實務經驗。
第四,推廣的同時提高能力建設。對我們來說,宣傳推廣和能力建設是雙向結合的。我們已經在國內企業、中東、歐洲、美洲等地開展多場推介活動,有效提升國內國際認知度。我們請專家設計系統化培訓課程,未來也會籌備推出線上系列課程,利用視頻形式擴大覆蓋面,突破地域限制進行遠程教學。
助力香港成為國際調解之都
記者:國際調解院將會給香港帶來哪些益處?
鄭若驊:香港有很多國際仲裁機構,作為國際仲裁中心,已經得到全球的認可。國際調解院落戶將顯著提升香港在國際調解領域的能見度與競爭力,有望形成仲裁與調解並重的完整爭端解決生態。
另一方面,香港本地法律與金融從業者將更廣泛接觸並應用調解機制,優化商業爭議處理模式。隨着國際調解院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們將助力香港逐步打造國際調解之都。
記者:國際調解院將對粵港澳大灣區產生什麼影響?
鄭若驊:根據公約規定,一國內不同法域間的跨境商事爭議也可提交調解。大灣區是「一國兩制三法域」,這三個法域之間的爭議可以提交到國際調解院來進行調解。這樣一來,粵港澳的投資也好,跨境投資也好,商事糾紛等等都可以有一個和平解決的方式來處理。我們提供非對抗性解決方案,有利於增強區域內投資者互信,降低爭議解決成本,促進外資流入與區域經濟一體化。
記者:國際調解院下一步有何規劃?
鄭若驊:接下來,我們將繼續努力擴大成員國基數,爭取更多國家簽署公約並完成批准程序。同時,深化全球調解網絡建設,提升調解在國際爭議解決中的使用率,使其成為主流選項之一。
國際調解院的戰略價值不僅在於提供新機制,更在於重塑國際爭端解決的文化導向——從勝負邏輯轉向合作雙贏。我們將逐步構建可持續的「調解生態圈」,助力實現和諧的國際關係。希望國際調解院未來能與國際法院、常設仲裁院等機構並列,共同構成多元化的國際爭端解決平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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