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平理
由總部設在香港的國際調解院首次主辦的全球調解峰會今天在灣仔會展舉行,行政長官李家超致辭時表示,香港致力於成為全球調解之都,並且具備相關的良好條件。這場匯聚48個國家和地區、超過400名領袖及專家的盛會,不僅是國際調解院成立以來首個大型國際會議,更標誌着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邁向新高度,為動盪不安的全球局勢注入一股珍貴的和平力量。
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加快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健全國際商事調解、仲裁、訴訟等機制,支持國際調解院更好發揮作用;同時明確支持香港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全球調解峰會在香港舉行,其意義遠超一場專業研討會。
首先,這是首個總部設在香港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調解院——首次主辦的全球性峰會,象徵香港從過往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的角色,成功向上游延伸至國際規則制定與全球治理層面。國際調解院自去年10月在港開業以來,簽署國已從37個增至41個,締約國從8個增至13個,會員版圖持續擴大,充分證明國際社會對這個位於香港的國際組織投下信任票。
其次,峰會的三大論壇主題——頂尖調解員的「促和」智慧、用戶為何選擇調解、構建全球調解生態圈——精準對應當今國際爭議解決的痛點。在地緣政治局勢複雜多變、全球經貿摩擦頻生的當下,傳統訴訟和仲裁往往耗時費力且傷及關係,調解以其靈活、保密、共贏的特質,正成為愈來愈多國家和企業的首選。香港作為峰會東道主,實質上是在參與塑造未來國際爭議解決的遊戲規則。
李家超指出香港「具備良好條件」,絕非虛言,香港至少擁有三大不可複製的優勢。
第一,「一國兩制」下的普通法體系的制度優勢。香港是中國境內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其法律體系與國際商事慣例高度接軌,判例法制度靈活適應新興爭議類型。同時,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並「支持國際調解院更好發揮作用」,這種國家層面的戰略背書,是其他類似機構難以企及的政策紅利。
第二,全鏈條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集群的生態優勢。從《全球金融中心指數》香港在「金融科技」、「銀行業」、「保險」等領域位列全球第一或第二,到《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員名冊》《調解員名冊》的發布,再到「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措施的落實,香港已構建起包括仲裁、調解、訴訟在內的多元爭議解決生態圈。律政司更計劃在國際調解院總部旁興建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匯聚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及各類爭議解決機構,形成集聚效應。
第三,專業、雙語、國際化的人才優勢。香港法律從業員的專業水平和誠信操守獲國際公認,且普遍具備中英雙語能力。律政司透過投資法暨國際投資爭端調解技巧培訓課程,已為40多個司法管轄區培訓超過300名專業人士;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成立以來,與超過20個國際組織合作,培訓全球逾2,000人。這種人才儲備是香港處理跨境、跨文化調解案件的底氣所在。
未來,要將「全球調解之都」從願景轉化為現實,香港應在三個方面持續發力。
一是加快法律框架優化。律政司調解監管制度工作小組已提出系列建議,目標於今年下半年推進修例工作。律政司應盡快落實調解員資格認證、行為守則等規範,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監管制度,增強當事人選用香港調解服務的信心。
二是深化大灣區協同。目前粵港澳三地已發布跨境調解示範規則及調解員名冊,香港調解組織在深圳前海試點的調解成功率達44%,較此前提升18%。下一步應推動更多「灣區標準」在區內仲裁及調解機構落地,讓大灣區成為香港調解服務的「基本盤」,再輻射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最後走向世界。
三是強化推廣與能力建設。國際調解院計劃年內在東南亞、中亞、非洲各舉辦一次能力建設活動,律政司應全力配合,並鼓勵更多香港青年法律人才參與國際組織實習及借調安排。同時,持續透過「出海平台」及專業服務名冊,向中資及海外企業推介香港的調解服務,將「被動待案」轉為「主動拓案」。
從國際金融中心到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香港的角色拓展並非偶然。全球調解峰會的舉辦,讓世界看到香港不僅是「超級聯繫人」,更是「和平促進者」。正如李家超所言,這個充斥地緣政治緊張與失序的世界,迫切需要調解所代表的理性、包容與共贏精神。香港擁有「一國兩制」的制度紅利、國家的堅定支持、專業的法律人才和完善的法治環境,完全有條件成為「全球調解之都」。接下來,關鍵在於以釘釘子精神落實各項措施,讓香港不僅作為亞洲的國際都會,更成為名副其實的「世界調解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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