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年4月28日,荃灣警區於當日接獲兩宗爆竊案,遇竊的兩個單位位於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同一幢住宅大廈,賊人均從外撬開窗戶的窗花,再爬入單位內爆竊。兩個單位內都有被搜掠痕跡並有財物損失,被盜現金總值約6,000港元。
涉案住宅大廈設有保安員及閉路電視系統,現正進行樓宇外牆維修工程,大廈外牆已搭建棚架及棚網。警方相信賊人趁機犯案,於日間假扮維修工人攀爬外牆棚架,並揀選無人在內及窗戶打開的單位,從外撬開窗花後潛入爆竊。
警方其後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並進行情報分析,成功鎖定一男一女疑犯,並於昨日(5月1日)在打鼓嶺區和落馬洲區以涉嫌「爆竊」拘捕兩人,案件交由荃灣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調查。被捕的52歲內地男子報稱從事家具業務,而45歲內地女子則報稱從事看護工作。警方正調查兩人有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兩人目前仍被扣留調查。
根據警方情報分析及罪案趨勢,匪徒會針對正進行外牆維修工程的大廈,利用棚架攀爬外牆,撬開窗戶潛入單位搜掠。另外,一些缺乏基本保安設施的物業,例如舊式唐樓、分間單位(俗稱「劏房」)以及「三無大廈」,亦較容易成為爆竊目標。警方呼籲正進行外牆維修工程的大廈,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出入管制,仔細核實維修工人的身份,包括檢查其身份證明文件及工作證,以防不法之徒假冒工人混入大廈犯案。
另外,警方提醒市民,應加強窗戶防護措施,包括安裝穩固窗花及防盜窗鎖;外出時務必鎖好門窗,並避免將現金或貴重物品放於當眼處或未上鎖的抽屜內。同時,警方建議提升單位保安,例如加裝雙重門鎖及高質素閉路電視。如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警方。
警方重申爆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保障市民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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