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每年暑期臨近,有大量年輕人和學生投入勞動市場尋找兼職工作。然而,求職騙案近年有增無減,情況令人憂慮。一名25歲事主早前在兼職求職網站應徵一份時薪90元的「兼職助理」工作,卻因而墮入詐騙陷阱,被騙徒誘導先後向多間財務公司借款,連同個人及家人積蓄,合共損失逾225萬港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及觀塘區議員余邵倫介入事件,並協助事主召開記者會公開事件經過,促請警方嚴肅跟進,及要求政府加強監管,從源頭堵截求職騙案並持續完善修訂《放債人條例》。
事主︰聽從公司「律師」指示 被騙逾225萬元
事主原為大學研究助理,2025年底因健康問題離職休息。2026年1月她在求職網站看到有公司招聘兼職行政助理,其後獲一名自稱「Sam」的騙徒聯絡及「面試」。事主獲聘後僅獲安排少量簡單任務,直至3月初,騙徒向事主介紹一名自稱「律師」人士,要求她協助一名「內地老闆」進行「融資」,事主對律師說法深信不疑,並全力配合公司工作。
事主表示,騙徒要求她簽署與工作有關的合約,事後聲稱「內地老闆」在資金周轉上出了問題,事主及公司需要「填數」,否則要面臨上百萬元的「違約賠償」。事主在騙徒大力施壓及身體不適的情況下,為避免背負「天價違約金」,無奈隨騙徒指示行事。騙徒向事主聲稱,過程純屬「做樣子」,又指其早已與財務公司溝通好,更為她預先準備借款文件(疑似虛假文書),事主申請只是單純「走過場」,並安排她先後向多間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事主將所有款項按騙徒指示轉到指定銀行戶口,自己分毫未取。
事主在財務公司簽署貸款文件後不久,便收到「律師」來電,指她遺漏了某些簽名,著令她返回財務公司簽妥,有跡象顯示騙徒與財務公司內部人士存在串謀嫌疑,有機會合謀詐騙。此後,騙徒見事主已無法利用按揭形式借貸,便誘導她一起籌錢,讓事主將個人及其母的積蓄轉到騙徒賬戶,向銀行證明「他們」有還款能力。此後,事主收到警方電話通知,表示她的賬戶與詐騙疑犯有往來記錄,擔心她已遭詐騙,事主始發現被騙立即報警並向區議員求助。
求職平台缺乏監管 求職騙案成本極低
觀塘區議員余邵倫指出,網上求職平台缺乏規管,情況嚴峻。即使事主已向警方告知該詐騙求職廣告,該平台仍然於2026年4月16日再次刊登涉及同一騙徒的招聘廣告,情況完全不能接受,充分暴露現行制度對求職網站監管的嚴重不足。截止2026年4月29日,最少有6個求職網站曾刊登同一詐騙廣告,經去信勞工處後,仍然有3個網站有展示相關訊息。
余邵倫強調現行《僱傭條例》及《職業介紹所規例》均未有就求職平台及求職廣告進行規管,致使騙徒得以利用這些灰色地帶進行違法活動。這些平台只是「訊息轉載」,毋須為廣告真偽負責,甚至不須核實僱主及招聘人身份,令騙徒可以製造成本極低的求職陷阱。
放債人條例難為「中介」定義 套路債無法堵截
鄧家彪議員一直關注「套路貸」情況,他指出此《放債人條例》對財務中介的監管存有漏洞,騙徒只需誘使受害人簽署文件,即使與財務公司不當合作,由於難以收集證據證明其「中介」身份,令現行法例的保障作用大為削弱。更令人憂心的是,商經局現正就修訂《放債人條例》,但其對信貸報告查詢機制(信資通)更新的要求是長達30天才更新一次,騙徒若與財務公司「打龍通」,便可以利用這個時間差,在受害人信貸記錄未更新前,誘導其短時間內向多間不同機構申請貸款。
劉嘉華律師指出,案件反映出年輕人及學生在求職過程中面臨的高風險。事主因誤信騙徒及假冒律師的指示,最終被誘導借貸及轉賬,損失逾225萬港元。劉嘉華律師強調,事件揭示了網上求職平台監管不足及《放債人條例》存在漏洞,令騙徒能以低成本設局,甚至可能與財務公司內部人士串謀。律師呼籲警方必須嚴肅跟進,並促請政府加快完善相關法例,堵塞灰色地帶,確保市民在求職及金融交易中獲得更有效的保障。他表示,若不及時改革,類似騙案將持續危害年輕人及社會整體的金融秩序與公信力。
政府應要求財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確保申請人自願並親自申請,並了解申請人是否有需要借貸以及用途為何。劉律師認為財務公司需要確保申請者自願申請貸款,而非經過第三者申請。政府對財務公司的借貸要求應該與銀行同等,確保當時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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