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外交部4月30日發布中方關於日本擁核問題的工作文件。文件揭露日本擁核圖謀由來已久,且擁有短期內實現「核突破」的能力。中方呼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高度警惕並堅決反對日本擁有核武器,向審議大會提出六點建議,其中包括:敦促日本政府重申恪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義務及「無核三原則」,不以任何方式尋求核武器,不發展核潛艇,不尋求在日本境內引進和部署核武器;呼籲採取公開、透明、有效措施解決日本敏感核材料供需嚴重失衡問題,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及時消除潛在核擴散風險和核安全隱患等。
外交部發布的工作文件披露,近年來,日本在擁有核武器問題上消極言行不斷,日方官員多次公然討論修改「無核三原則」(即「不擁有、不製造、不引進核武器」)。日本還不斷尋求強化所謂「延伸威懾」合作,試圖發展核動力潛艇,達成所謂「核共享」安排,圖謀重新在日本部署核武器。日本擁核圖謀由來已久,早在二戰期間就曾秘密開展核武器研發。目前,日本掌握後處理技術、有能力提取武器級鈈、有可運行的後處理設施,長期製造、儲存遠超民用核能實際需求的鈈材料,擁有短期內實現「核突破」的能力。
日消極言行挑釁核不擴散體系
文件指出,日本擁核消極言行嚴重違反其承擔的國際法義務,不僅完全暴露了日方在核軍控問題上的虛偽面目,更是對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為基石的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的嚴重挑戰和公然挑釁,將損害《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權威性與有效性,削弱各國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共同努力,危及二戰勝利後來之不易的和平與繁榮,已引發國際社會以及日本國內各界人士的強烈反對。
文件明確,日本必須以史為鑒,同新型軍國主義徹底切割,恪守《和平憲法》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停止「再軍事化」行徑和擁核圖謀。任由日本國內右翼勢力推動發展強力進攻性武器,甚至擁有核武器,必將再次為禍國際社會,對國際和平安全和穩定產生嚴重負面影響。
中方提出六點建議:
(一)高度重視日本尋求擁有核武器的危險傾向及其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現實及長期消極影響,將其作為重要議題,予以充分討論和認真審議;
(二)敦促日本政府重申恪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義務及「無核三原則」,不以任何方式尋求核武器,不發展核潛艇,不尋求在日本境內引進和部署核武器;
(三)呼籲採取公開、透明、有效措施解決日本敏感核材料供需嚴重失衡問題,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及時消除潛在核擴散風險和核安全隱患;
(四)提請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實施保障監督時充分考慮受保障國擁核言行,有針對性強化對日全面保障監督、核查力度、頻率,確保及時探查日本開展非和平核活動;
(五)呼籲各締約國考慮日本尋求擁核動機強烈等動向,慎重同日開展核合作,切實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
(六)敦促日本政府本着負責任態度妥善處理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事關全人類健康、全球海洋環境、國際公共利益。日方應切實履行承諾,確保利益攸關國持續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的獨立取樣監測,將核污染水排海置於長期嚴格國際監督之下。
日擁核問題已是現實而非潛在威脅
據媒體報道,中國代表團當地時間4月29日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的二次答辯發言中指出,高市早苗政府上台以來,日本擁核問題已經是現實而非潛在威脅,對二戰後國際秩序及核不擴散體系構成嚴重挑戰。
中國代表團說,日本是國際公認的「核門檻」國家,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成員國中唯一掌握後處理技術、有能力提取武器級鈈、擁有可運行後處理設施的無核武器國家。國際社會必須高度警惕以下消極動向。一是日本首相官邸官員揚言「日本應該擁有核武器」,右翼勢力謀求修改「無核三原則」,不斷試探國際社會反應,為政策轉向做準備。二是日本長期囤積大量遠超民用需求的鈈材料,在國內外管理的分離鈈總量約44.4噸。日本具備研發核武器技術能力,可在短期內實現「核突破」。三是日本在核不擴散問題上立場自相矛盾。日本一邊在國際上長期以「核爆受害者」自居,以無核世界支持者迷惑世人,一邊不斷強化盟友「延伸威懾」合作,急切渴望複製「核共享」安排、將盟國核武器引入日本。
中國代表團表示,中方已就日本擁核問題提交工作文件,歡迎各方認真研究。中方認為,本次審議大會必須就有關問題開展深入討論,切實加強對日本核活動的核查監督。
【專家解讀】技術外交輿論組合拳 為日核野心套上「緊箍咒」
知名日本問題專家、對外經貿大學區域國別研究院研究員陳洋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中方關於日本擁核問題的工作文件的發布,是中方利用多邊外交舞台對日實施的硬核外交反制,它不再局限於口頭的「表示關切」,而是形成了書面化、體系化、法律化的正式控訴,旨在通過國際多邊機制對日本的核野心套上「緊箍咒」。
陳洋表示,工作文件進一步揭露日本的核能力早已超越大眾的一般認知。從工作文件披露具體內容不難看出,日本在核領域的實際技術積累、材料儲備和工業基礎已使其成為國際社會公認的「核門檻」國家,即距離真正擁有核武器僅一步之遙、具備極高潛在突破能力的國家。一旦政治決策發生轉向,其「核突破時間」可能遠短於外界想像。
陳洋指出,中國外交部工作文件通過這些具體數據和事實披露,旨在打破外界對日本核能力的「和平濾鏡」,強調其核潛力已構成對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現實挑戰。這一判斷也提醒國際社會,需要以更透明、務實的態度看待日本的核材料庫存和技術能力,而非停留在歷史印象層面。
點破日本擁核「潛伏能力」
此外,這位專家表示,中國外交部4月30日發布的中方關於日本擁核問題的工作文件是一份具有議題設置功能的外交行動文件。
首先,工作文件最顯著特點在於預警性。一方面,點破日本在擁核方面的「潛伏能力」。工作文件明確提及日本長期儲存遠超民用需求的鈈材料,並擁有成熟的後處理技術。向國際社會闡明一個事實真相:日本不是「能不能」擁核,而是「想不想」乃至「什麼時候」跨越門檻的問題。另一方面,定性日本在擁核方面的「現實威脅」。
其次,工作文件法律邏輯嚴密。中方在文件中動用了多重國際法律框架,構建了一個無死角的合法批判體系。一是對二戰成果的捍衛。工作文件引用《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強調日本作為戰敗國,在法理上被剝奪了維持任何可能導致重新武裝產業的權利。二是對NPT體制的維護。將日本的動向置於《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第十一次審議大會的背景下。這不僅是中日兩國的角力,更是中國作為大國在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基石方面的表態。
最後,工作文件多點位施壓。可以看到中方採取了「組合拳」模式。一是技術性鉗制,呼籲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強化對日的保障監督頻率和力度,要求日方制定消除核擴散風險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二是國際動員,呼籲其他締約國「慎重同日開展核合作」,這實際上是在國際核能供應鏈上對日本進行軟性隔離和提醒;三是話題聯動,文件末尾特意提及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將「核擴散」與「核安全/環境安全」聯動,進一步在國際輿論場上削弱日本的道德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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