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昨日(4月30日)起正式生效,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如電子煙、加熱煙等,即屬違法。新修訂條例生效首日,當局發出至少4張告票。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今日(5月1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首日發出告票數量與預期差不多,重申「這樣產品,電子煙、加熱煙入口、宣傳、製造已經禁止4年,社會上已經沒有合法途徑獲得這類產品,加上最近大量宣傳工作,預計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情況,應該不會非常嚴重。」
內地勞動節黃金周(5月1日至5日)開始,海關提醒攜帶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入境,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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