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消息,美國政府高級官員稱,根據《戰爭權力法》,2月28日開始的「敵對行動已結束」。
此前據新華社消息,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思4月30日在國會作證時稱,美國與伊朗臨時停火4月8日生效,意味着總統特朗普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的60天法律時限已「暫停或中止」,特朗普政府眼下無需就對伊朗軍事行動尋求國會授權。
根據美國1973年通過的《戰爭權力法》,總統在首次通知國會動用軍事力量後,應在60天內決定停止該軍事行動或者尋求國會授權繼續作戰。特朗普政府3月2日正式告知國會對伊朗發起軍事行動,由此推算的60天法律時限將於5月1日到期。
美國聯合以色列2月28日對伊朗發起大規模軍事行動後,多名民主黨籍議員發聲,抨擊此次行動未經國會授權,當屬「違法」。參議院民主黨人已5次推動就限制總統戰爭權力的議案進行投票,要求特朗普結束對伊朗軍事行動,並在進一步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前必須獲得國會授權。但由於共和黨佔據參議院多數席位,議案均未獲通過。
部分共和黨人同樣主張,對伊朗軍事行動應遵守法律規定的期限。共和黨籍參議員約翰·柯蒂斯曾表示,若無國會批准,他「將不會支持在超過60天的時限後繼續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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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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