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新冠疫情期間,一名時任清潔女管工及一名男清潔工,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虛報值勤而騙取「抗疫辛勞津貼」外,女管工更向其他清潔工訛稱部分津貼屬於其他人,試圖瓜分津貼,案中涉款共逾2.6萬元。兩名被告早前承認欺詐等共6罪,案件今日(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鄭潤聰指,鑑於兩人認罪及有真誠悔意,並已全數償還涉案款項,終分別判處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及160小時,並提醒兩人須「好好珍惜機會」。
兩名被告依次為時任女清潔管工張永花(60歲),時任男清潔工人潘錫洪(52歲)。兩人均承認一項欺詐罪,張永花另承認4項欺詐及一項企圖欺詐罪。鄭官指出,案發至今約6年,兩人適時認罪,反映真誠悔意,但張的罪責較次被告更為嚴重,案中有逾1.4萬元得益,最終判張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判潘160小時社會服務令。鄭官直言本案控罪嚴重,案例反映可以判處監禁,提醒兩名被告須好好珍惜機會。
案情指,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張永花和潘錫洪均在筲箕灣東駿苑工作,張負責編制及提交工人值勤記錄,以申請「抗疫辛勞津貼」。潘於2020年介紹兩名人士擔任清潔工,兩人面試後最終未有接受工作。但張虛報該二人曾經工作,私吞了他們的工資共3484元,並誘使物監局發出1.4萬元「抗疫辛勞津貼」,兩名被告從中獲益。
張永花又曾誇大清潔工的工作時間,誘使物監局多發出1000元津貼。張另向2名清潔工謊稱他們的津貼中有部分屬於其他人,需交給她,從而誘使一人交出3000元津貼;幸好另一人認為自己應得全部津貼而拒絕交出5000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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