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年4月期間,警方先後接獲荃灣區的兩名市民報案,指其住所大門被硬物撬開,單位內有被搜掠痕跡及財物損失,失竊物品包括現金、手錶、手袋及珠寶,總值約1.7萬港元。
探員經透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及情報分析後,成功鎖定嫌疑人身份,並於昨日(29日)以涉嫌「爆竊」罪,拘捕一名報稱無業的43歲本地男子,他已被扣留調查。警方正調查被捕男子是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
被捕男子針對兩幢沒有保安及閉路電視的舊式唐樓內的劏房單位進行爆竊,主要利用沒有上鎖的大閘進入大廈,再以硬物,例如螺絲批或鐵筆撬開目標單位大門爆竊。被捕人將被暫控兩項「入屋犯法」罪,案件將於5月2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出,部分缺乏基本保安設施的物業,包括劏房及舊式唐樓較易成為匪徒爆竊的目標,警方提醒市民應採取措施加強防範,例如強化門禁系統,考慮加裝雙重門鎖;安裝高清晰度的閉路電視;加固窗戶防線,安裝窗花及防盜窗鎖;外出時確保鎖好門窗;避免把現金或貴重物品放在當眼處或未上鎖的櫃桶;以及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警方。
警方重申,爆竊罪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警方將繼續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全力打擊此類罪行,保障市民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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