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千尋)香港這座不夜城的高速轉動,背後是無數打工仔的通宵達旦。隨着資訊科技發達,通訊軟件的便利,下班後公務纏身更成為常態,尤以金融業深切體會這種「隱性加班」佔據家庭生活及私人空間。先後在港資、外資、中資等銀行工作逾20年的梁先生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坦言,全球化下,時區(time zone)的邊界漸趨模糊,港股美股交替開市收市,從業員陷入永不落幕的待命狀態,卻身不由己,他反問:「遇上美國加息減息,深夜都要關注,難道要和老闆說『我明早返工再看』?若客戶半夜致電,經理為維護與客戶關係只能回覆,這是否算加班?」這種默默付出的韌性,刻畫出香港打工仔敬業樂業的真實寫照。
中環街頭人潮湧動,梁先生還未踏入辦公室,手機震動聲已接連不斷。指尖劃過屏幕,在線辦公的連環訊息,為他忙碌的一天揭開序幕。他形容,上班時間通常被用來梳理下屬及同事的需求、解決突發問題、回應上級指令,真正屬於他職責內的工作,卻排在非辦公時間裏處理。
加班如家常便飯 入侵私人空間
在銀行業打滾二十多年的梁先生做過不同崗位,每個部門的人手幾乎都是捉襟見肘,若有同事放假,其他人便要「頂上」。疫情期間,遇上同事染病隔離,剩下兩人要扛起原本5人的工作量,加班已成家常便飯,甚至曾連續幾星期由早上九時工作至凌晨三四時。好不容易熬過疫情,加班卻以「無形」的狀態一點一滴入侵他的私人空間。「以往打風落雨不用返工,才真正可以唞吓,但現在只要有桌子、有電源、能上網,就可以工作,加班不一定要在辦公室。」
他在銷售崗位時「隱性加班」頻繁,下班後要與同事應酬、聯絡感情;客戶訊息更是不分晝夜如雪花飛至,為的就是要促成業務,「很多工作都帶回家做,多到難以量化,只能粗略估算一天有3句鐘的私人時間在辦公務。」
最大犧牲:錯過子女重要成長階段
長期陷於待命狀態,身體發出健康警號,梁先生身邊也不乏同事因加班出現胃痛、肝腎功能下降等毛病,最大犧牲是錯過子女重要的成長階段,「小朋友開學第一天想送他去學校拍張照都做不到,深夜回家只能給熟睡的孩子蓋蓋被子,周末約好去迪士尼,一個工作信息就只能取消。」
梁先生認為,工時長和加班已成為行業文化,更糟的是上級評核往往依賴主觀印象,認為「七點放工不正常,九點放工才是勤力」,甚至公開表揚深夜回郵件、放假仍工作的員工,無形間鼓勵員工無償加班。在此氛圍下,中層管理成為夾心,既要承受上級的壓力,亦要面對下屬抗拒加班的反彈,他說:「中層上有老闆壓着,下有同事要照顧,自己又要供樓、養小孩,離職後也很難在就業市場找到同樣水平的工作,根本沒有反抗空間,只能扛起下屬的部分工作。」
「標時」立法銀行業難規管
對於標準工時立法,梁先生認為方向未必不好,但在銀行業推行很難規管。他分析,若立法推動,銀行或需重新簽訂合約,營運成本勢必上升。更困難部分是「工作時間」的界定與監管,不少工作以電郵、手機訊息、遠端登入形式完成,難以量化,「若客戶半夜致電,經理為維護客戶關係只能回覆,這是否算加班?」即使銀行內部設有投訴機制,員工未必敢用,若投訴上級後,即使日後換了主管,也可能被貼上「麻煩」標籤,令處境更艱難。
涉跨國項目隨時候命 金融律師周返百小時
(記者 李千尋)入行十年,金融律師陳小姐一天24小時幾乎都被工作填滿。除了睡眠,剩下七成時間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工作的路上,每周工時70小時至100小時,換來的是經手規模幾億甚至百億元的項目。然而,漂亮的數字背後,是極致壓縮的時間成本與被犧牲的私人空間。若項目涉及海外團隊或跨國企業,香港律師團隊需配合國際時區,她的生活就陷入隨時待命狀態——深夜十一點的美國連線,或是清晨五點的跨國會議,時鐘的指針早已不再屬於自己。
隨着資歷增加,陳小姐更多時候需要直接對接跨國企業負責人,對方的工作節奏往往是無休止,他們的邏輯也很直接:「你的薪水高,需要你的時候你就要給出意見。」若無法即時回應,客戶便可能轉向其他能隨時支援的團隊。疫情過後線上會議軟件普及,令會議更易安排,過去需要面對面的討論,現在往往可即時召開。
在超高工作強度下,壓力亦隨之累積。陳小姐說,長期缺乏完整假期,工作與生活難以平衡,曾試過因連續趕工三天沒回家。無論是顛簸的巴士、疾馳的高鐵,還是萬呎高空上的客機,只要有網絡,就是她的流動辦公室。「有時更要為工作犧牲假日的親子時間,亦見過有人因長期忽視家庭而導致婚姻破裂。」
坦言商戰殘酷 「標時」淪空中樓閣
「標準工時」對於陳小姐是遙不可及,她坦言在殘酷的商戰中,標準工時淪為空中樓閣,難以落地。「客戶會直接找你,你不可能不回覆。」但她同時仍期待社會探討標準工時等制度安排,「如果我還在做junior(初級)的時候看到這樣的報道,也會很開心。」
議員倡參考內地判例加班作相應補償
(記者 李千尋)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黃國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建設「就業友好型社會」不應只着眼於增加職位,亦須同步提升勞工保障與就業質素。他強調,標準工時並非「禁加班」,而是要給超時工作合理補償,如按照1.2倍或1.5倍工資計算。針對近年愈趨普遍的「隱性加班」,他認為可參考內地判例,考慮相關工作是否「明確付出實質性勞動」及「明顯佔用時間」作出相應補償,並可先由政府及公營機構試行,累積經驗後再逐步推展。
「標時」與競爭力不牴觸 有助增加職位
黃國指出,香港僱員平均每周工時約44小時,高於全球水平,飲食、保安等更是長工時的「重災區」,算上通勤及「落場」,一天的工作狀態持續十四、十五小時。在過長工時下,中風、心臟病等風險會上升,同時亦壓縮打工仔的家庭生活。
工聯會亦接觸不少基層家庭,因父母長工時難以兼顧子女而衍生不少社會問題;亦有家庭因照顧孩子需要,由夫妻其中一方退出職場,家庭收入驟減。
香港就標準工時立法一直面臨眾多阻力,黃國分析,僱主普遍憂慮會推高營運成本、削弱香港競爭力,政府亦可能以勞資未有共識、影響面廣為由,令政策推進更為審慎。不過他認為,法定標準工時,與競爭力不相牴觸,反而「就業友好型社會」不僅有助增加職位,也能提升就業質素,香港目前面臨企業招工難,打工仔工時愈拉愈長。他舉例,部分日式或西式餐廳因採取8小時標準工時、無須「落場」,較易吸引年輕人入行,而傳統酒樓餐廳因工時長,招聘更加困難。
他強調超時工作並非一概禁止,而是應有清晰及合理補償,例如按工資的1.2倍或1.5倍計算,以免企業濫用加班。他亦建議為消防、醫護等應對突發情況的工種預留彈性空間。
建議公營機構先推「隱性加班」規管
針對透過手機、電腦處理公務的模式愈發普遍,黃國引述工聯會調查指,逾六成受訪者下班後仍需回覆短訊或處理工作,逾四成的超時工作沒有任何補償。他指出,部分地區已立法保障「離線權」,內地亦有案件將「明確付出實質性勞動」及「明顯佔用時間」作為「隱性加班」的認定標準,認為可為香港提供借鑑。「如果周末需要付出時間完成工作,是否可計入加班時數?現在線上工作多有紀錄,計算起來並不困難。」他認為可先由政府及公營機構推行「隱性加班」規管,累積數據與操作經驗後再檢視能否推展至全社會。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