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29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前總統尹錫悅在「緊急戒嚴」期間涉嫌動用總統警衛部門阻止針對自身逮捕等案件進行二審宣判,尹錫悅獲刑7年。
在二審宣判後,尹錫悅代理律師表示不服,稱將繼續上訴至大法院。
尹錫悅在該案中身負多項嫌疑,主要包括韓國檢方指控尹錫悅在去年1月涉嫌指使總統警衛部門阻止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針對其自身實施抓捕,涉嫌妨害特殊公務執行;此外,檢方還指控尹錫悅在發動戒嚴過程中涉嫌濫用職權,在國務委員未全員到場情況下,舉行國務會議「通過」戒嚴,檢方指出尹錫悅在此過程中侵害了未到場國務委員的戒嚴審議權。此外,檢方還指控尹錫悅在發動戒嚴時通過總統府行政人員向外國媒體散布虛假信息,同樣涉嫌濫用職權。
二審法院在宣判中表示,法院認定一審中被判有罪的妨害公務執行、濫用職權等尹錫悅身負主要嫌疑成立,駁回被告尹錫悅一方上訴理由,維持一審有罪判罰。針對檢方上訴理由,二審法院表示,一審中認定無罪的部分存在不當,採納檢方意見改判有罪。
除當天宣判的妨礙逮捕等嫌疑外,尹錫悅發動緊急戒嚴涉嫌觸犯內亂罪的審判一審已經結束,尹錫悅被判無期徒刑,目前案件二審正在進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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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檢組曾以涉嫌妨礙逮捕等罪名提請法庭判處尹錫悅10年有期徒刑。
2026年1月16日,尹錫悅因該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特檢組隨後說,已就一審判決結果提出抗訴。
韓國方面4月6日消息說,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礙逮捕案二審被特檢組要求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尹錫悅目前身陷8起刑事訴訟,本案是其涉嫌內亂相關案件的其中之一。
2024年12月3日晚,韓國時任總統尹錫悅以剷除「從北勢力」為由發布緊急戒嚴令。次日凌晨,韓國國會通過要求解除戒嚴令的決議案。此後,尹錫悅先後被停職、逮捕、彈劾。
2026年2月19日,尹錫悅因內亂頭目罪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法院指出,宣布緊急戒嚴本身並不直接構成內亂罪,但如果目的在於使憲法機關功能癱瘓,則可構成內亂罪。法院強調,本案的核心在於尹錫悅向國會派遣了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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