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早前接獲舉報,指於本港南面水域索罟群島至長洲以南一帶涉及非法使用蛇籠及拖網捕魚的活動轉趨活躍,遂與水警展開聯合調查和搜證,並於過去4星期(3月17至4月25日)採取反非法捕魚聯合行動,以涉嫌非法捕魚等罪拘捕15名男女,行動中扣留4艘涉案船隻,以及檢獲蛇籠和拖網等大量非法捕魚工具。漁護署強調為保護香港海洋生態和漁業資源,會繼續與警方加強巡邏嚴厲執法。
漁護署高級漁業主任(牌照事務及執行)何臻敏今日(28日)表示,在與水警的聯合行動中合共破獲4宗非法捕魚活動,期間扣留1艘內地漁船、兩艘本地漁船及1艘本地未登記船隻,合共拘捕13男2女(31至66歲),當中12人是內地人士。他們分涉在索罟群島、南丫島、石鼓洲、長洲、沙洲及龍鼓洲一帶,利用非法使用蛇籠及拖網捕魚。
水警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何上仁總督察表示,涉案人士分在中午及晚上進行非法捕魚活動。行動中,人員利用水警輪進行成功攔截執法,並在涉案船隻上檢獲大批非法捕漁工具,包括用作蛇籠捕魚的蛇籠、絞轆及浮泡;潛捕用的打氣機及潛水裝備;拖網捕魚用的漁網、纜繩、蝦實及絞纜波等。相關人士涉嫌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 並由漁護署進行檢控。
何臻敏續稱,15名被捕人士俱涉違反香港《漁業保護條例》,根據有關條例早於2010年本港水域已全面禁止拖網捕魚,並於2022年規管在香港水域使用蛇籠捕魚,而所有本地漁船進行捕魚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使用拖網及蛇籠非法捕魚會對香港海洋生態及海床造成嚴重和長遠影響,亦會削弱漁業界和政府多年為保護漁業資源的努力。
漁護署重申,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亦會與警方加強巡邏及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共同維護本港水域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任何人若違反《漁業保護條例》,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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